你不肯赡养公婆做法是正确的,小叔子的要求有点过分了,既然老人的大儿子去世了,理应由小儿子继续赡养他们的父母,毕竟法律没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只是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按照法律规定,你是可以继承你老公的遗产的,但前提是如果你老公去世没有立遗嘱的话,你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老公去世立了遗嘱那么你就没权利继承他的遗产,因为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俩有一方去世了,那么继承人便是丈夫或是妻子,如果夫妻俩都去世了,那么继承人就是自己的孩子,如果夫妻俩去世前没有孩子,去世后那么父母就是遗产继承人了,当然了死者立遗嘱是一回事,法院按规定分配遗产又是另一回事
这个牵扯情理和法理的问题。你的发问,表示你内心的纠结,这个看你对你自己生活的安排和打算。老人失子,老无所依,是人生重大不幸。你作为儿媳,如果不想坐视不管,就多和老人走动,能够今生相聚必定是宿世的亲人,多给老人关爱,不断亲是善举。而假如你想再婚,脱离现在家庭,也要处理好和现在婆家以及和未来婆家的关系,如果本着真诚善良的态度,多了一个亲人,肯定比少一个亲人要好。为了告慰老公在天之灵,也是应该做点力所能及的,如果不做,也没人有权指责你什么,毕竟你有自己的人生要走。主要看你的心思,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遵从自己的内心。这是情理问题。法理方面律师已经解释很清楚了。
这就要看情况,有小叔子在,那应该是他赡养自己母亲了。如果你还是新婚不久,或者还没小孩,那你应该去重组婚姻继续生活,如果经济允许可以多在经济上给予支持。
不过我们以前农村有这种情况,虽然少但的确存在。那就是二兄弟分家时,讲好一个负责赡养母亲,另一个负责赡养父亲,不知你们是否有这种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是要和小叔子好好商量下,毕竟你还要继续生活,可能改嫁,那可以由他赡养,但你应该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毕竟你们曾是一家人,你老公的承诺你多少要负起些,为了生活,你是可以重组婚姻,但曾经的情份还是存在的。
单身带孩子很可怜,有的小姑子,小叔子怂恿公婆争财产,就不考虑孩子的成长问题!小孩难道不是他们家的?还要求赡养!自己身为子女,难道非的要求媳妇赡养??怎么有脸的!如果他们家人都这样冷血,那就甩点钱给他们,带小孩离开!这样没有人情味的亲戚,最好不来往!什么玩意。想分钱,还不想养老。你们怎么不看看人家还有孩子要养呢?如果就一套房子,还要被分了,你们那些钱,老人分了钱,人家女人孩子怎办?睡马路啊?~~就算不卖房,难道也要背债给你们吗?。
把你前夫的遗产撕扯清楚,该给老人的给老人,你就完成任务了!谁的妈谁养,你婆婆你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养!但是,你要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你就能像亲生孩子一样,继承老人遗产,注意是主要赡养义务,他亲生的,尽不尽义务都有天然的继承权,你必须累死累活,尽主要赡养义务才有继承权!而且,如果你和你老公有孩子要扶养,那么老人百年后,你的孩子会代位继承你老公那份财产,所以,你给老人分了你老公的遗产后,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我们都知道子女必须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做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你的丈夫虽然不在了,但你作为丈夫的配偶,仍然是家庭成员之一,依据法律规定,你应该“尊重、关心和照料老人”的生活!在丈夫活着的时候,你有协助丈夫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丈夫不在了,你应当替丈夫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这虽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但从道德层面上讲,你也是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