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白海豚,属于鲸类的海豚科,是宽吻海豚及虎鲸的近亲,主要分布于西太平洋、印度洋,常见于我国东海,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素有“美人鱼”和“水上大熊猫”之称,它的珍稀程度堪比大熊猫,野生种群数量堪比朱鹮。捕杀野生白海豚罪名和捕杀大熊猫同罪。然而,近日有网友爆料在珠海市金湾区有人当街宰杀幼龄中华白海豚,行为另人心寒不已。
那么,我们平常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来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呢?其实,对动物最好的保护就是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给予他们必要的生存空间,让他们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捕杀野生动物者都是由于其身上有必要的经济价值,购买野生动物制品只会徒增杀戮,我们也是间接捕杀者;不把野生动物圈为宠物饲养,不应以救护之名把自然中的动物幼仔抓来饲养,夺人之子;不吃田鸡,不吃野味,不在食用野生动物的餐厅用餐,不恫吓、不虐待、不折磨、不欺辱一切动物,动物也有尊严;见到街头耍猴的违法现象应给予制止和举报,尽量不看驯兽、马戏等违反野兽天性的表演;不鼓励采集购买制作动物标本,莫以科学之名伤天害理,见到诱捕动物的锁套、笼网、夹子等应果断拆毁;对所利用的动物怀感恩之意,对所饲养的动物应怀体怜之情。
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如此,才能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给那些珍稀野生动物一个舒适的环境。
中华白海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宰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行为是犯法的,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新闻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某某保护动物濒临灭绝的消息,以及某某珍稀动物被非法贩卖,宰杀。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在餐饮上更加注重,食材更是从普通的鸡鸭鱼肉上升到了梅花鹿肉、鳄鱼肉等等,连我都不止一次看到餐厅的菜单上有这些东西,我真的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会正大光明地吃起东北虎肉。虽然法律对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有诸多规定,但是由于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是利益的驱使,还是有很多不法分子无视法律,捕捉、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对此,国家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珍稀动物:1、根据动物们的习性,建立适合的保护区,并加强巡逻,以防不法分子的偷猎;2、加强对人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让人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3、加强对非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给予广大人民群众警示。除此之外,人们应该利用发达的网络途径,积极举报非法分子,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来打击犯罪,保护珍稀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