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过一个持刀歹徒,此人酒后将一女子划伤,女子胳膊鲜血直流,神色惊恐的跑到我身边求救。当时我和歹徒迎面相遇,瞬间抓住他握刀的手,一个大背跨,将其摔倒摁在地上,一直控制到支援警力到了。那位女子也再没见过,也没对我说过什么,估计吓着了。十五年前的事了,我觉得不顾个人安危,救助他人的行为就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就是你不但要有别人无法企及而且自己花出去完全不心疼的家产,还要有能短时间就被人全面关注并关怀的身份,更要有极其强大的判断力以界定什么才是必要限度,怎么才能保护坏人不受伤害。对不起,还没说完呢,以上知识基本条件,重中之重是你的运动神经必须达到世界级水平才可以做到跟你的判断力同步。
有次翻墙跑到我家三个小混混,我只是感觉楼上有动静,然后上去给他们抓了一个下来,另外两个躲藏在我家厨房,也被我找到喊他们来把人抓了。我个人认为见义勇为约范围很广,不单指救人。更高层次是维护正义!能做到这一点是有难度的,因为践踏正义者往往是大权在手,或势大如天的人。要在太岁头上动土,那可是个危险的事!
我认为对于见义勇为,首先是面对法律上规定的那些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挺身而出的。其次,有人喊救命的,不管如何,有人喊救命去帮忙的应该算见义勇为,如果有什么损失的喊救命的人应该一起承担,这样也防止一部分人把喊救命当儿戏。第三,可以预见的超过个人能力范围的危险。如,阻止婴儿乱吃东西,这个当然不算见义勇为,只是打个比方,意思是这个意思。
一次我独自在越南河内逛街,见一男子正在打一女子,我大喝一声,那男女均停下惊愕地看着我,我用眼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下(我当时不会讲越南话),那女的忙连抱带推拉男的走进屋里,并快快关上门。我天生就有助人为乐,打抱不平的个性,但过后细思,还是“该出手时不出手”为好。
见义勇为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见义勇为是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推崇和拥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也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