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不良风俗、,在封建社会,男女极不平等,男尊女卑。所以,索要财礼可以理解为男方向女方父母支付的妻子的抚养费。古代把女子结婚称为“归”,意思是夫家才是自己真正的家,结婚就是归了自己该归的家。结婚前,不知道自己该归的家在哪里,只好暂住在父母家,但这不是自己真正的家,只能算寄住。在寄住期间,由父母抚养长大,但这笔抚养费用是不应该由父母出的,而是应该由丈夫出的。小时候不知道丈夫是谁,没法跟人家要抚养费,也没法让人家抚养你,只能由父母代为垫付,结婚时好跟男方来个一次性的大结账。所以,难怪直到现在,都有女孩的父母跟男方要钱时说:“我白给你养这么大呢?!”这个一次性的大结账,那就不能光算成本了,辛苦也是钱呀!所以,就有了经济核算。男方支付了女方的抚养费用,也就有了自己对女方的要求。我凭什么给你出钱?我出了钱我就是所有权人,你就应该百分百听我的,按我的要求来。于是乎就有了三从四德!这种情况下,男女极度不平等,女方已沦为男方私有财产的一部分,毫无人权可言!所以也可以这么说,是父母把自己养大,然后卖掉了,和卖掉一口猪没什么本质的区别。
2012年我和前女朋友准得结婚,也是卡在了彩礼上她的父母要16万,我自己手里差不多有12万。父母那边根本不用想,一个农村人家哪有那么多钱。我们感情很好的相处了4年,主要缺点没多大主见。她父母说什么就什么。在一起的时候我问她,这钱我们给不给,给了就真成穷光蛋了,连结婚的钱都没了,我父母那边根本指望不上只能靠我们自己。她说父母不易有就给吧。有一点我要说明她的父母根本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原因是嫌弃我家穷,根本就没想让她闺女嫁给我。这钱只是想让我知难而退,钱只是个引子而已。不久家长相互见面钱最终没有谈妥,她也被留在家不得出来。我却成了无头苍蝇一样,昏昏沉沉。最终我们没能在一起。
根据实际情况来,但千万不要为了彩礼两口子伤了感情。 我做了七八年婚介绍,女人要彩礼把男的逼急了,两口子会留下一辈子话柄和伤疤。女人婚后生完孩子,男人和婆婆会慢慢报复回来。
男人也要慎重,现在离婚率那么高,有些女人握着大额彩礼就趾高气昂,一言不合就嚷嚷着离婚。 尤其九零后夫妻,很多结婚不到半年就离婚,女人拿着彩礼跑了的也很多
我朋友的姐夫,家里特别特别穷,她姐姐家挺好的,当初死活不同意,他姐夫虽然穷但是也想给妻子更好的一切,找亲戚借钱没有一个借给他的,因为太穷了,后来从朋友那里凑了五万。十多年前的五万啊。他说自己虽然穷但是不能委屈老婆。钱可以再挣,可是结婚只有一次,希望老婆开心。岳父岳母也答应了,现在是公司的总裁了,亲戚又来找她办事借钱。他从来不拒绝,每次吃饭都说岳父岳母好,充满感激。下班就回家陪媳妇哪里都不去。
女儿嫁出后,与男方家人一起生活,长时间难回娘家,人家父母抚养一个女儿多少年,费了多少心血,最终离开自己,去照顾丈夫和公婆。女方住男方家,女方的父母谁照顾?况且女方还得给男方生孩子。男方该表示感谢女方家里,该为没了女方父母今后生活提供一些经济支持。实际上,大部分女方家长,并不是要这个钱,彩礼最终还是给了女儿。因为女儿初嫁到男方人生地不熟的,花钱又不好意思向男方父母要钱花,彩礼就是父母保障女方到男方后生活上的方便吧!
我有车有房,自己做生意,父母单位有集资建房有退休金有医疗保障,可以说一点负担没有。如果按照旧社会风俗给彩礼也可以,但老丈人丈母娘必须尊重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旧风俗,将来我不会允许媳妇照顾她父母,我也不要你一分遗产,媳妇每年初二回门一次就可以了。如果不要彩礼,我给我父母买什么就会给老丈人丈母娘买一份,生病住院我也会请人照顾,虽然我父母有退休金不要我给生活费,但如果老丈人丈母娘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我也会出钱,保证不低于我父母的生活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