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屋产权人行动不便、身处国外、工作繁忙等原因,经常出现委托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的现象。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遇到此种情形,购房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求代理人提供委托书,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无权代理导致合同无效时,代理人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防范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者业主因房价上涨而以不知情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实践中,许多人为了孩子上学而购买学区房,但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带有学位,或者虽有约定学位但无相应违约责任而引发纠纷。因此,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买房人,一定要提前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好相关入学政策及购买房屋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其次要将购买学区房这一特殊目的写入合同,并约定如因卖房人违约致使买房人购买“学区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等。
售房人往往具有夫妻关系,因此,购房人在买房过程中需要做一项简单的工作——在签订合同前,问一下售房人的家庭情况,看看卖方的户口本上所载的婚姻状况,如果已婚,必须要让其配偶签订知情同意书。如果卖方有意隐瞒婚姻状况的话,购房人要提高警惕,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是无权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有交易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要进行交易首先要解除抵押,此时购房者要明白,如果在解除抵押的过程中卖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解抵押,都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合同的履行。
买房是为了什么?这是买房时首先要明确的问题。如果用来自住,要多关注周边配套和出行成本等因素,优先选择靠近市区或者工作区的住宅;如果用来投资,则应该核心关注房屋的利润。
注意以后的交通便利,汽车在急剧增长,出入小区和停车问题早晚是住宅最关键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