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说来说去无非不过两种,一种有偿加班,一种无偿加班。作为普通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5天,超出部分应为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应付相应的报酬。而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加班需要用人单位请求劳动者同意。并且有劳动者工会监督。在天朝随意安排加班,没有报酬,基本强制执行。
对于加班看法! 公司领导是不希望员工加班的,不希望员工在下班时间里忙公司的事情, 他会觉得你能力不够,或许真的是任务很赶,他也会觉的是那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加班是要写申请的, 加班也是没有加班费,这更促使我们不会加班,同时也保证任务在上班时间里完成与完成质量。
加班分两种,确实项目很赶很忙,所有同事一起加班赶工,这无可厚非,这个时候,团队领导要一起加班。还有一种事真不多,很多年轻人没家庭,在公司上网玩的,不叫加班,这个时候,有家庭早走的,只要工作完成的,更无可厚非。
我的看法就是,如果真的临时有非常紧急的事情,或者没有完成当日的工作,那么加班是必需的,可是,请不要把加班作为一个种族天赋,强行加在每一个员工头上。当然,你多给加班费,那就不是强加了。
奉献≠加班,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后,依旧被领导认为对公司无奉献精神的,我只想说:不以加班为荣,不以不加班为耻,不以奉献为目标。最后,抛开物质谈情怀,都是耍流氓。
有效加班无效加班有目的加班无目的加班的什么区分都毫无意义。如果法律缺位,就算一天有48小时,老板业只会一天给你留出6个小时睡觉时间,而额外的一个子儿都不会给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