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学生利用暑假打了一个月的工,在建筑工地推石头,就是用的那种结实的小铁车推石头,自搬自推,一个工一块二,一个月挣了36块钱,全部交给了家长。这是出力最多,印象最深的一次中学打工。
80年高考没考上,城镇户口待业青年,母亲是大连123中学教师,到123中学校办工厂上班,做塑料袋,第一个月开了46元钱(有加班费,夜班费),特别开心,当时反正城市户口也按排工作,考出去将来也是为当工人,还特用15元请几个小哥们在供销社饭店吃了饭,大家都非常高兴。
上大学那会在街上发传单,一天50。以前没干这活的时候街上发传单的从来不伸手接,干上这活以后不管到哪,谁发传单都礼貌的接过来。
提起学生时代让人心酸,那时山区的农村条件差,生活非常艰苦。上学基本上没有零花钱,要想买一支铅笔,一个本子,还得从鸡窝里拿一个鸡蛋到代销店去买掉,才能换来一支铅笔,或一个本子。因此,穷则思变。就要想办法挣零花钱。第一次打工,那是在读初中时。(13岁)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到养路段捡石头,挑石头挑不动(压得哭),碎石子(手指掌心起苞流血),干上一天,(腰酸背痛)累得精疲力尽,才拿到一元二毛钱。至今记意犹心。
记得我小时候,掘得第一桶金是0.22元,别笑那0.22元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可是,在当时可以买7支铅笔还多1分钱。也可以买一本连环画,当然,也可以在饭馆吃两碗肉丝面。
我记得我学生时代打的第一份工是在一个饭店当服务员,负责点菜,上菜和收拾桌子打扫卫生等等。那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不是为了这点钱打死我都不来干这种工作,累就不说了,主要是看着那么好吃的菜在你的面前经过,真的挺想吃的。用一句话形容饭店服务员“别人吃着你看着,别人坐着你站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