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家庭的文化层次、业余爱好、职业、社交对象、经济实力的不同,故他们的居室装饰与照明灯具的选择也因实际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风格。但装饰的目的基本一致,即是经济实用、美观大方、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为此,在选择购买灯具和实施照明灯具时,需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1)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的关系
人们习惯于一间房间有一般照明用的"主体灯",多是用吊灯或吸顶灯装在房间的中心位置。另外根据需要再设置壁灯,台灯,落地灯等做为"辅助灯",用于局部照明或者辅助照明。所谓"主体灯"与"辅助灯"是相对而言的,在一定条件下,功能也会发生置换。例如房间层高不足2.5M,面积也不大,就不宜多层设灯,特别不宜设大型吊灯,用一盏或二盏漂亮的壁灯即可发挥一般照明与装饰的作用。晚上学习,工作再配以台灯,台灯罩用半透明的塑料,上部漫射光亦可满足照明的需要。
(2)确定布灯风格的原则
人们因文化层次的高低,业余爱好以及年龄,职业的不同,确定布灯时的格调也不同。因此设置照明灯具要从实际出发,并根据个人爱好,才能获得灯饰特定的风格与效果。
(3)职业
不同职业的布灯要求: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一般爱清静,喜欢看书,设计绘图,研究信息等,他们需要照明灯具设置多样化,台灯便于工作,落地灯有助阅读,床头灯用来阅览报刊信息。
2、根据年龄选择选购
不同年龄层次的布灯要求:由于年龄差异,他们对照明灯具需求也有不同标准:
(1)老年人
老年人生活习惯简朴,爱静,所用的灯具的色彩,造型,要衬托老年人典雅大方的风范。主体灯可用单元组合宫灯形吊灯或吸顶灯。为方便老人起夜,可在床头设一盏低照度长明灯。
客厅有大型的会客厅与家居客厅,大型会客厅是以混合布灯为主,体现出豪华,精美的民族风格,在此不作详细的介绍,我们以居家客厅灯饰作说明,供读者参考。客厅是家庭成员活动的中心区,亦是接待亲朋宾客的场所,灯光照明不能马虎凑合,要精心设计布置。理想的设计是:照明灯具的数量与亮度都有可调性,使家庭风格充分展现出来。
一般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即一盏主灯,再配其他多种辅助照明灯具。如:壁灯、筒灯、射灯等等。就主灯饰而言,若客厅层高在3M左右,宜用中档豪华型吊灯;层高在2.5M以下的,宜用中档装饰性吸顶灯或不用主灯;如果层高超过3.5M以上的客厅,可选用档次高、规格尺寸稍大一点的吊灯或吸顶灯。
一般原则
(1)选用配光合理的灯具。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和空间形状确定灯具的配光类型。
(2)选用高效灯具。在满足眩光限制要求的条件下,对于仅满足视觉功能的照明,宜采用直接型配光灯具和开敞式灯具。
(3)选用便于安装维护、运行费用低的灯具。
(4)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以及粉尘、潮湿、振动和腐蚀等环境的特殊场所,应选用满足该环境要求的灯具。
(5)灯具表面以及灯用附件等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6)照明灯具应具备完整的光电参数,其各项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7)灯具外观应与安装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8)考虑光源的特点及建筑装修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