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为在古代,女子抛头露面的机会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阁之前是在自己的闺房内,学习琴棋书画,织补刺绣之类的针线活,所以小姐的闺房一般又称绣楼。生在贫苦的家庭,女儿可能随着父母做些活计,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情调其实是很少的。倒是为人父母者,要担起生活的重担,能更多地接触到社会,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
在环境严苛的情况下,获取生存资料才是第一目的,感情是什么?不存在的。女人能生孩子能做饭收拾家就行,男人能赚钱能种地养家就行,至于关起门怎么打,能不能磨合好,那就看命。古代讲家风清正,也有这方面的的原因,树立一个符合各方利益被认可的规矩,那当发生冲突时,各方的利益受损都会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这样的家庭当然受欢迎。
古代结亲讲究门当户对,也与这个媒妁之言不无关系,封建的等级制度决定了古人的“交际圈”。民去见官,大多是告状申冤的,官去见民,大多是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公事。绝少是去沟通个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门户相当为据,估计与此不无关系。
因为父母是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的人,他们那一辈子经历过很多事情,何况,父母是最最值得信赖的人,只有父母是永远不会欺骗自己的孩子,他们所做的一切,即使会不得当,但绝对是为我们好 我们国家封建时代,推崇的儒家的仁义礼孝。
在古代女子在出阁之前,就被封建礼教教化的没有什么个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为妻纲的礼教,基本上对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听计从。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之后,只要男方愿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经营成功的。
在古代,旧式婚姻多为封建、包办买卖婚姻,且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也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个制度是西周至周公制定礼乐方面的制度就一直流传下来,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其中的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