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十三岁。说实话真的就是强迫自己读下去的,“卖血前一定要喝满八碗水。”“卖血后一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或许是我太过愚钝,直到第三遍读才能勉强读懂。贫穷饥荒,一场革命。一盘炒猪肝,二两温黄酒。正如余华书中写道“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不管是许三观为许玉兰在饭底下藏红烧肉,还是二乐背着一乐在雪地里狂奔,或是许三观挥着手嘱咐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卖血一定要隔三个月以上,都让人感受到艰难年代里人性的温度。小人物的一生穿插进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沉重的历史进程,许三观的故事不仅仅代表许三观,也代表张三李四王五,代表那个年代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
《哈姆雷特》,怕是读了几十上百遍吧。我小时候在老师给学生推荐的名著里读到中文译本,囫囵吞下整个故事,一点不明白何以使其成为最负胜名的英语文学世界作品。后来读到拉康,读到加缪萨特,读到屠格涅夫,读到爱情读到鬼神或者犯罪伦理小说,读到各种主义作品。发现哲学流派里对人生意义的阐述,精神分析派对人心最纤细幽深的解读,都可以在哈姆雷特里窥见一二,这个王子复仇记基本上是一部原型类作品。再翻这本书,莎士比亚很多文字游戏大概是很多译者的绝望,没办法翻译,真的要读读原著,除了有些人名记起来很麻烦,他用的早期现代英语,语言并不晦涩。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毛的《雨季不再来》,着实是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现有生活的看法。她经历了少女时期最沉重的压抑,将它们全部都释放到书里。她几乎跟世事隔绝,存在的地方除了家中自己的书屋便是街头的老书店。那几年她不过十几岁,却读遍了很多人一生所读,经受了很多人一生都不会经历的哀愁。直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位老师的出现,才领着她,一直领着,才有今天的全部故事。我似乎在书里看到了一段时间的自己,却又比三毛幸运的多,解脱的早,至此之后生活里所有的烦恼都用黑暗比较,那么烦恼也是在发光的了。
《荒原狼》,黑塞的小说,,黑塞本身也是个诗人,他都小说极具诗意和哲理,让我在漆黑的夜里,也能看清世界的真想。你的要求太高了,你的渴望太多了,这个世界把你吐了出来,因为你与众不同。在当今世界上,谁要活着并且一辈子十分快活,不要低级娱乐而要真正的欢乐,不要钱而要灵魂,不要忙碌钻营而要真正的工作,不要逢场作戏而要真正的激情,那么,这个漂亮的世界可不是这种人的家乡。
《百年孤独》一个家族百年反复浮现的竟然就那么几个名字,加西亚真的很残酷。一代又一代就像被推上命运轮盘赌后不断开出的绝望点数,以致于在最后血脉断绝的一刻,我们感到的不是同情而是如释重负。然而家族可以终结,孤独却是无视时空的永恒存在。它从洪荒流淌至今,还将延绵万世,就像南美大陆奔腾壮丽的亚马逊河,碾碎一切人事物。
《围城》男人的西服、礼帽、衬衫、皮鞋。女人的旗袍、高跟鞋、草帽、丝巾。统统被夺了去,他们赤裸裸的、所有真实与不堪全摊开来。男人的怯懦,女人的刻薄。血液流动,肌肉收缩,蓝的静脉,红的动脉,白色泛黄的骨骼。这是唯唯诺诺的、自大的、逃避着的、自欺欺人的中国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男男女女,也不过一场博弈。可是我们谁也离不了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