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是我室友,我们曾经关系非常非常好,虽然有的时候他看起来不那么在乎我。那是去年暑假了,我那个时候在练车,家里没有给零用钱,然后我那个时候为了钱就偶尔去发传单。六十块一天,我带着自己灌的水在正午的太阳下暴晒连一杯三块的路边摊奶茶都舍不得买。然后他生日在暑假期间,那个时候我给他发了88块红包(我自己只有百来块)因为他在打工我担心他吃不好。直到后来有一天提起这件事他对我说88块能干什么,又不能改变我在打工的生活。你们知道一颗火热的心瞬间坠入冰窖的感觉吗?有些人啊,注定不能付诸真心。
我爸啊,离婚之后非要我跟他,说如果我敢跟我妈走就打折我的腿,结果我就被判给他了。刚开始过得还可以,认认真真的跟我说,我不会再娶,即便是娶,也必须对你好,对你不好的我绝对不要。后来找了一个女的,小他十岁,他各种喜欢,但那时候家里生活条件不太好,他经常让我找我妈要抚养费,学费,各种费,如果拖欠不给,我也就不用回家了。衣服不给买,学费不给交,零花钱基本想都不用想。终于有一天我忍无可忍之后离开了那个家,去找我妈了。初二离开的,自那之后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也极少打电话给我。
陪女神逛街,给她买了几件衣服裤子,当然是我刷卡。由于吃饭地方没法刷卡,那会也没手机支付,现金正好用得差不多了。吃完饭后逛着逛着,大家都口渴了,她要喝奶茶。我一摸口袋,现金不够了,奶茶店当时也不能刷卡。和她说了这个尴尬后,她一句话让我认清她:“马路过去,往那边走十来分钟有个atm机,我在这里等你。”帮她拎包时,我看到她包里是有现金的。其次那个atm机真得很远,小跑过去都得十来分钟样子。我今天给她花了一两千,而她宁愿我来回跑近半小时,也不愿自己掏十五块钱买杯奶茶。
大一的时候,和两个室友一起去买资料,一本11,我们直接去准备付了,突然室友A对老板说:“我们一起买了三本,算团购了,一本十块好了。”老板答应了,室友A付了30,出了书店,室友A对我俩说,这本书是我还的价,和你俩没什么关系,你们还是得给我11。当时也没说什么,默默拿出手机给他转了11元,庆幸自己在大一就看清了一个人,我当时就决定这个人以后不值得深交,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以后的几年证明我当初的决定没有错。
某天经过一个小买部,一个同行的朋友(跟他做朋友,真是羞愧)说,有好几次,他都利用支付宝截屏,骗过了小店主。也就是他之前买了某件五块钱的饮料,把那次的支付成功截屏,之后好几次都利用那个截屏假装付过款。说这话时,他笑嘻嘻的,脸上完全没有一丝自责愧疚,仿佛这件事就是很普通的玩笑。就很low,low到爆炸。一个年轻男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本科生,为了这点钱欺骗人家五十多岁的大妈。
我老公的亲姐姐,死乞白赖借用我的信用卡,我实在没办法同意了。我心里不踏实,数次催她还卡,但她不愿意还,我老公也担保说一家人,应该没事吧。结果,今年年初,他姐用我的信用卡刷了将近13万,数次逾期不还,先是满口谎言,接着拒接电话,反正就是态度恶劣。银行联系不到人实在没办法,最后把催还款的短息发给了备用联系人,也就是我。当时银行已经准备让法院发传票给“我”了,可我都还蒙在鼓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