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最吸引我的是马尔克斯对人生与世界的思考。
马克思通过对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生活描述和小镇的兴衰,再现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拉丁美洲是孤独的,因为历史的潮流,它想要去融入外面的世界,但又想保留自己的特色,所以它看似高傲实则孤独。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句子。"生命从不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孤独自我们出生起就陪伴着我们,我们能做的就是享受孤独,一起去感受那风儿的轻盈,感受那日月的变换,做更好的自己。
孤独和共鸣。我享受孤独的时光,耳边没有喋喋不休的吵闹声。在这个时候,真正能探索内心的世界,抛开外界因素,真正让我开心的事情是什么?一生中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享受孤独,但周围的人不断否定我,”这个不行,你一定做不到,你总会想要一个人陪。“看了百年孤独以后,才发现世界上有着我和一样想法的人,我并非孤立无援的,我的做法也并没有大逆不道。爬到山顶,总有人想走小道,见识不一样的风景。
对我而言,读完《百年孤独》,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马尔克斯为了准确表达而使用的近乎残忍的手段。比如要描写一个老人的苍老,现实主义的作者可能会刻画老人深邃的皱纹,浑浊的眼睛。但是马尔克斯不会这么循规蹈矩,他的做法可能是让老人的皱纹的沟壑之间长出青苔,或者让老人的鼻孔爬上蜘蛛网,用这种抽象甚至有点恐怖的手法来达到自己想要的写作效果。
特别喜欢《百年孤独》里面的一句话:
此生所有的灿烂,最终都要用寂寞来偿还。
真不知道作者是有着何等的人生阅历可以写出这样一句话。我们去看生活中那些表面看上去光鲜亮丽的人,哪一个不是曾经狼狈不堪过,付出和收获是成正比的,你想要什么样的成就就需要忍受什么样的孤独。
《百年孤独》最独特的魅力就是它的独一无二的叙事风格,这种风格,带给了人们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也是最吸引我去拜读的原因。那些读过百年孤独的作家,会引起精神与情感上的共鸣,所以在创作自己的小说时,也就自然而然地会朝着那个方面走。
想象一下,一本书里竟然描述了这个家族整整7代人,而这7代人又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这本书又真的是描述一部拉美近代史的惶惶巨著,这新元素还不能吸引我们每一个人去读这本书吗?我读过这本书不下三遍,重要的因素可能就是这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