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与《一个人的圣经》的凌厉相比,高行健的《灵山》尚算得上温和中正。但乍读者,往往摸不清小说里三种人称叙事交替变换,于是通读一整遍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想说高行健的灵山中你我他三种叙述手段,本质是一种时间绵延,是对生命直观上的清晰叙说,尽管阅读的时候显得那么碎片,那么模糊,但是继起的存在是本己本真,而非自造他造的阴影。你游荡在这个世界,显得太寂寞,于是找到了我,而他在这个世界旁观着我,然后异化出你内心中代表着我性欲的她,最后回归到在尘世中被逼成虚无飘渺的你,然后只有他,我消失,她不在。
在小说里,这寻找灵山的路分为两个方向,每一个小故事永远是两个人在对话。当叙事人称是你的时候,世界仿佛轻灵的梦,从身体里被呼唤出来,演变成代表我性欲,代表我本能,代表人在世界上是偶在的本质的她,两个人彼此面目模糊,看不清对方身影,不堪被世俗所羁縻,却永远走不出彼时彼刻的阴影,因而爆发出永无止境的争吵、做爱与躁动,在肉欲当中沉沦但隐隐约约又觉得不甘。在这条路上,身为精神世界浪荡子的你永远在讲诉你虚构的不着调与尘世悬隔的神话寓言与故事,为存在者脱离存在的深渊因而失却了本质而发狂,思念的时候很小心,你埋葬的地方叫幽冥,而作为逃亡者的她无时无刻不在回顾自己最世俗最琐屑红尘中人的爱与恨,女人的阴狠、无能与懦弱在娓娓道来里一览无余。女人的故事里人物、情节或真或假,但女性永远脱离不开身处弱势年龄幼小的仰望形象,男性永远固定成家有妻小事业顺利的负心汉。这小说当中男女之间的关系,具象开来无非就是人世间一个剖面的隐喻,哪怕是哲人也逃离不了情感纠葛,你可不是只针对阿伦特与海德格尔。
我读完了《灵山》,华语文学如高行健能把语言运用得如此妙处的不多,很多大师的长篇小说洋洋洒洒百万字,但是都是在写“他”,而不是写“我”,我的体验,我对周围环境的体验,我对他人的体验,这就是思想政治正确的作家和真正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的区别。
就拿莫言的长篇小说来看 吧,莫言在写作之前是带着目的去写的,他的目的就是写自己的“家族史”,写当地的历史,里面很多的故事都是他想象来的,和自我的关系不大,小说里的人物基本上是大时代下的小人物,突出了外部环境,而忽略了个人体验。这是我读不下去他的长篇小说的原因。
《灵山》的妙处在于作者将自我和环境完美的融合了,这就是陶渊明的“无我”胜“有我”境界,小说里的人物仿佛就是“我”,这和高行健个人的体验有关系,他深挖“我”,小说里的人物和环境都是这个“我”的印象。
我宁愿把高行健的《灵山》当做是印象派,小说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印象,而不是“想象”。印象有一定的尺度,而想象没有尺度,没有尺度就容易逾越,把我的感受强加到小说人物中,而印象没有强加,是人物折射到我身上的影子,但更多的是从人物身上找到了“我”。
我还喜欢《灵山》的语言,节制到极点,只有节制才能有优美,不像莫言那样不知道节制。
当然,我还坚持认为莫言最好的小说是他的短篇,如《白狗秋千架》和《透明的胡萝卜》,这两个短篇超远了他的长篇,和任何伟大的短篇都可以媲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