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却不能在一起这就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喜欢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方法去结束这段喜欢,但是偏偏要选择忘记。我想这也是无奈的一种选择。面对一个喜欢的人,却不能在一起,那是非常的痛苦,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诗句"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如果真的喜欢,何不试着把那份喜欢放在心里,自己一个人默默的喜欢就好。
有,最近发生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感觉我们不合适,还是只适合做朋友,但我觉得可能就是不够喜欢吧,所以才选择不在一起。可能我是真老了,凡事有喜欢的我都会下意识的想想能一直走下去的可能性有没有,有多少。按理说年轻人都会对谈恋爱有一种渴望,不计后果的,然而我好像已经过了那个阶段了,有点感伤又无奈。
太多外在因素错误的时间吧,看了评论发现大部分这样的人都是那样的吸引人,我遇到的那个他也是一样,但曾经的我,看不懂想占有,做了错事 ,后面很自责,牵连了很多事,人,关系越来越差,我以为我可以弥补,可怎么做都回不去,每一段关系的结束都让人无力 越想抓住走的越快。
喜欢一个人,或许只需瞬间,可要是忘记一个人,却可能需要一辈子的时间,突然想到一句歌词,想要说声爱你真的好难,不是不敢说,也不是不能说,只是害怕无法得到爱的心愿,喜欢一个人,又不能在一起,是只为了擦肩而过,还是遇到了错的缘份。
会因为有各种客观的原因,觉得不在一起才会有各自普通的幸福。我觉得说比起“不够爱”,可能是“爱得很”,才会选择放开手。也不是什么值得怨念的事情,因为有过一段美好,它始终保持完美,存在记忆里。想起来的时候,你会微笑。
喜欢三年。他说喜欢我,一直。可是期间他换了好几个对象啊。而且喜欢是连天都不找我聊的那种吗。他的喜欢跟我的喜欢差别太大了,所以即使我喜欢,我再也迈不出一步了。
因为那九十九步是喜欢,剩下一步是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