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老公的时候他1米8,135斤身材特别标准,长得又帅气,现在1米8,186斤,活脱脱的一个胖子,想跑也跑不动了。
没有成功过,因为我不会做饭啊,当然不会成功。
当然成功过,现在的男朋友就尝过我亲手做的饭,他夸我厨艺不错,想要每天吃到我做的饭。
想要留住一个人,先要留住他的胃,但是我没有成功,因为我始终不会做饭。
我成功过,为了我喜欢的女孩去学习,做很多好吃的菜,然后我追上她了。
成功过,因为当他想走的时候,如果你身上有他想留下什么东西的时候,他就会思考一下,那么食物应该是他印象最深刻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