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最纯洁的一段感情,没有考虑过对方的家庭、工作、收入、地位、房子、车子等等一切物化的东西,就是喜欢她这个人。这样的感情怎么可能忘掉呢。
谈不上喜欢,只是觉得有意思,一个任性、平胸的矮个姑娘,能让我对她掏心掏肺,只能说上帝开了一个温柔的玩笑。
过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走出了曾经的那段感情,最近重新加了好友,只是永远也找不到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了。
只是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不知不觉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不喜欢了,因为真的回不去了。
喜欢啊,她是我初恋,现在她还是我女朋友啊。我才不会放手咧我最喜欢她了,我要带她从校服到婚纱。
和初恋分手以后过去也大半年了,如今终于放下了。不过没关系我不介意孤独,真的比喜欢他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