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就没有追求幸福(对方已婚)的权利吗?
就道德层面来说,这是个悖论,说得再残酷点,你有追的权利,对方也有拒绝你的权利,对方的另一半也有谴责与声讨你的权利,身边的人也有表达这件事情看法(哪怕是负面的),最终涉及这件事情的相关人员可能也有追究你责任的权利。
至于婚姻一定是闭合的吗?/婚后遇到合适的人精神出轨就不能原谅吗/TA婚后对我不好我难道就要守着TA一辈子嘛等等等等……
不好意思,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社会道德给予了一个大致的主流参考意见,顺从有顺从的好处,不顺从或许有不顺从的精彩,但也要承担不顺从的代价。结婚之后遇到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是接受therapy也好,去找婚姻咨询也罢,或者就一拍两散,都是不会有道德成本的解决方式;
而且就目前城市的文化语境来讲,对方知晓并同意的开放婚姻,在一部分人的三观里,是无所谓的,不会受到道德指责。
惦记别人的,偷别人的,抢别人的,欠别人的,早晚加倍偿还,苍天饶恕过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