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感情连“七年之痒”都熬不过去,更不要说十年了。如果在十年之前,情感就已经破裂,彼此的婚姻宣布违约失效,哪里还存在续签的问题呢。而如果十年了对方还在,那就代表了,对方跟自己,已经融入到彼此的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也就不用考虑续签的问题了,好好继续生活下去就醒了呗。合同只是个形式,就好像办理结婚证跟离婚证,根本不会有时限的问题,生活不下去了,婚姻就失败,就算你签了合同,同样有人会“违约”……
细节打败爱情,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结婚之后,就开始有悔婚的冲动的?
我想,这个数目可能非常多。很多女人都在抱怨,婚前跟婚后追求自己的男人怎么就变了个模样?婚前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婚后却完全“走形变样”了。当时说好的要怎么做,后来都没有。
反而夫妻之间,开始因为各种生活细节产生了矛盾。可以为了要买的沙发长短颜色材质争执不休,能因为迟到五分钟而不开心几小时,更不要说有了孩子之后,家庭的矛盾也会加剧……
如果是婚前的爱是一个玻璃罐里面满满的沙子,那么在结婚之后,就是在把爱的沙子从生活的玻璃罐里面一点点挖出来,每当遇到双方不开心的事情,爱就一点点地减少,消退,遇到开心的事情,沙子就会增多……
但是很多人,都是只见“挖沙”少见增爱……
如果十年没到,就有人“毁约”,我想,这样的婚姻,也确实挺令人难过的。
虽然我未婚,可是,如果婚姻的合约期只有10年的话,我还是希望,能够跟对方,先好好地走过十年,经营起一个比较美满的家庭。说得再多再长远,都不如切切实实地行动来得实际……
因此,在寻找“婚姻合同”的另一方时候,我会更加注重我们彼此对于婚姻的认识,对于生活的期待,我希望对方是一个跟我有相同或者不矛盾的婚姻观念的人,如果对方天天泡吧而我喜欢在家宅着,明显就玩不到一块儿去,勉强因为一时的兴趣在一起,后面日子过得也不会容易,毕竟,一时的激情可以让人容忍对方的不同,但是一辈子太长了,或者说十年时间里面,需要接受这种差异的地方,太多了……
还不如,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找到一个,能够跟自己对“婚姻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人一起生活,这样的婚姻才长久……
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的,毕竟婚姻不是谈恋爱,是干柴烈火,情人眼里出西施,三年之痒七年之痒,多年的生活互相的优缺点都了然于胸,可以说忽然把对方都看透了,多年的貌合神离互相也没有了包容心,而愿意付出承受的一方或双方,也不在愿意承受,夫妻间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的不可开交,而在那之后又会进入冷战然后心中本来就有气,碰到事又是会大吵一架,最后甚至会大打出手甚至分居,而更多的人愿意互相忍受都是为了孩子的心理不受到伤害,为了孩子未来没有心理阴影,防止因此造成孩子有可能会对未来失去希望而变得内向沉默寡言才互相忍耐,或者约定孩子大学后离婚,所以除非有孩子的羁绊,又或者真的是互相有爱情的存在,不然真的不太可能还会在一起。
在爱尔兰结婚就是这样的,据说因为爱尔兰信仰天主教禁止离婚,所以是全球结婚率最低的国家,而在政府机关也是只办结婚手续不办离婚手续,而结婚时间可以从1年到100年不定,时间越久越便宜,一年期限的大概要收人民币两万六千块左右,而且领到的证书厚厚的百科全书里面是各种婚后条例和结婚应该履行的业务和可以享受的权利,而一百年的就只要大概六块钱,获得是写有法官祝福的纸条。
但那是在外国,我们国家还在发展中,还需要人民献出力量,我感觉夫妻是国家民众重要的组成部分,夫妻生活也是国家凝聚力的组成部分,有了夫妻家庭,国家才会有新一代的血液,所以找一个爱的人结婚吧,找一个可以互相托付的人,持子之手与子偕老,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现在我会选择继续,当初选择这段婚姻的时候也是比较慎重的,某天想起一件事,突然觉得我真的很爱我老公,虽然现在刚有孩子,在这个过渡期我总是抱怨,但他都忍耐我迁就我,从来不跟我发脾气,怀孕和坐月子这个艰难的过程对我也是百般呵护。
既然选择在一起了,就会一直下去,不然,跟随便找个人过日子有什么区别,选择了,就是责任,就要承担。
往往是在于两个人婚姻经营的有问题。将婚姻保鲜,将恋爱持续到晚年,我觉得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人生的必修课,是需要让对方,你一生的伴侣明白,你是他最好的选择,也要不断的提升自己,有趣经营。方法看我写的文章吧。
不会续签,但前提是不生孩子,吵闹十年没关系但不能牵累第三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