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两个人,没有理由不相互敞开心扉,掏出肺腑。在为事业打拼的空闲时,在烟熏火燎的罅隙里,背靠着背,对着一窗新月,把柔软的心敞开,听听爱人的心,也让爱人听听自己的心。用自己温柔的体贴缝补爱人闯荡在外留下的伤口,而自己在人际中的憋屈也让爱人用TA的细腻温情融化。
最好的婚姻,不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而是无才无貌,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彼此在乎,彼此珍惜,彼此忍让,彼此奉献,因为心中真挚的爱,粗茶淡饭才会在唇齿间留香,粗布衣衫才能穿出眼中旖旎的风景。
能够走进婚姻的殿堂,无外乎是一见倾心或是日久生情。只是那个当初怦然心动的人在柴米油盐中黯然了色彩。当青蛙王子天天为生活奔波的时候,他的帅气和体贴难免打些折扣;当白雪公主时时为生活操碎了心的时候,她的贤淑与温柔难免遗失些许。不要抱怨婚前与婚后的TA判若两人,能够改变对方的因素大部分是自己造成的。
作为一个男人若能顶天立地的为爱人撑起一片晴空,用关怀和呵护让她无忧无虑如少女般生活在温馨的摇篮里,被爱情滋润的她会更加可爱,比婚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做怨妇,心情舒畅的女人会把锅碗瓢盆的协奏曲弹奏的很美妙,虽比不了天籁之音,却也能让人流连忘返。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很普通的女生,唯一和周围人不太一样的就是我比较胖,所以我的生活就此也就有了一点不普通的地方——在恋爱这件事情上,大家会自然而然地把我给忽略掉。
当大学同学们在学校谈恋爱的时候,我却只能把这些时间花在读书上,功课优秀,顺利地拿到了英语专业八级,还考了各种各样的资格证。虽然我走到哪里,都不缺朋友,可爱情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等我。朋友们都在忙着谈恋爱,享受自己的二人世界,只有我是孤孤单单一个人。直到有一天下班,一只流浪的沙皮狗“莎莎”跑到我的脚边,神奇般地让我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真命天子。
瘦弱的“莎莎”被我精心调养了一段时间以后,很快也变得肥肥胖胖起来。之后我便经常去公寓附近的广场遛狗,也由此认识了一些养狗的朋友,李鑫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比我大一岁,从国外留学回来,在一家通讯公司当工程师。我们很谈得来,更重要的是他总有很多时间和我一起遛狗、吃饭、看电影。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但是我想这样的生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结束了,因为总有一天他也会有自己的女朋友,可是我想不到他居然会对我说他喜欢我。
那天,我们一起遛狗,我对李鑫说我打算回武汉发展,因为在这里实在太孤单,没有家的感觉。他突然说,我做你的男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他在开玩笑,虽然我是个乐天的人,但这样的玩笑我可开不起,可是他的表情是很认真的。我反问道,你们男生不都喜欢那种身材超好,长相超美的吗?你为什么喜欢我?我有什么好喜欢的?他说,因为你开朗、有爱心,又聪明,你虽然很胖,但是并不丑,而且很性感。我继续追问他,那我将来说不定还会变胖的,比现在还要胖呢?他答道,我会一直陪着你,只要你开心。他的话是那么真诚,眼神是那么专注,我简直幸福得要死,眼泪控制不住地流出来,这么大还没有哪个男孩子对我这么好过。
转眼我和李鑫结婚已经快一年了,如今的我再也不会因为体胖而自卑,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幸福的归属,更何况老公又疼我,生怕我吃少了睡少了,盛情之下,好像不能不胖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