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本来就是带着同情的嘲笑,或者是带着嘲笑的同情像方鸿渐这样自怨自艾、自伤怀抱的小文人,可是居然现在这么多人从里面读出了相反的意思,居然觉得被钱钟书所叹息、嘲笑的这种懦弱是值得肯定的,进而觉得“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这就让人很难办了。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轻轻错过。
钱钟书是个聪明人,他看出了这种现象是值得同情的,但更是应该讽刺的,不过当时的他恐怕也不能完全解释得清,这种现象的根源不是个体的人,甚至不是群体的人,而是背后更宏大的那个东西。而如今的我们如果稍稍还记得中学学的那点政治思想课的常识,就不难得出以上的结论。可是现在大家都只看到了同情,忘记了讽刺,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大家一起一代接一代的继续往这个坑里跳,继续一代接一代的伤感。
作家写出了某种东西,不代表他就认同这种东西。评论者指出作家写出的这种东西,也不代表评论者就认同了这种东西。
只是普罗大众们切莫代入感太强烈,真的就以为自己和方鸿渐一体了,方鸿渐好歹也是没落的前清举人之子,我们这些泥腿子的后代,就不要以为自己真的是和方鸿渐同呼吸共命运了。
看鸿渐的生活就像在看自己,看他在公众场合毫无脸皮地卖弄,看他的爱恨情仇,看他的家庭生活,看他处理世事时的窘迫谨慎,人情丝毫不练达,考虑毫无周到,就像在看你我。
在看到鸿渐最后阴差阳错下娶了孙柔嘉之后,在后来他们两人一起去找赵辛楣,辛楣给他看自己未婚妻的照片的时候,我眼泪都下来了。苏文纨是赵辛楣喜欢的,唐晓芙是方鸿渐喜欢的,但最后两人都没能和自己心中所属走到一起,不仅如此,反而毫无懊悔,而是欣然接受。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合伙人》里王阳也最终断了对前女友的念想,找一份普罗大众的幸福。
我们是不是也要这样子?恣睢辗转后,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去寻一份比原来心中低廉、但另我们心安的爱情。像钱老先生在书中说的:“她妩媚的不牢固,妩媚得勉强,不是真实的美丽。”但一个人的胶原蛋白、无机盐和蛋白质等构成的躯体在爱人眼中并不重要,只要心中还对面前的人有一丝爱意以外的东西,一切美丽都是“不牢固的”。所以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不爱孙柔嘉的。
幸运的是,你我都有朋友。我原以为赵辛楣为鸿渐荐差事不能代表什么, 鸿渐与赵辛楣的友情终究来得快,来得假。可后来慢慢发现,他们真的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他们应该会在大半夜说一些矫情的话,把平时不敢摆出来的梦想,这时候摆出来说一说。我想鸿渐肯定很后悔为什么那么晚才遇上赵辛楣,也许自己生命里早一点多了这样一个好朋友,也不用一个人在面对大事情是颤栗不止。
小时候看《围城》觉得很伤感,觉得方鸿渐明显是每况愈下,以三闾大学为转折点急转直下,最后娶了一个相貌、家世、性格平庸的妻子,昔日的好友、暧昧的对象原本和自己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可是婚后重聚坐在一起,才意识到自己明显已经和别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现在回过头一想,才知道这种想法根本不对。其实方鸿渐本来就和他们不在一个世界。方鸿渐之所以原先会产生和这些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平起平坐的幻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曾经留过洋,从而获得了一起留洋的大家闺秀的好感,于是他能够被闺秀提携进入到上海风雅的文化社交圈子,和一众世家子弟谈笑风生。其实按理来说,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属于他,本来就不是他应该进去的。
方鸿渐前半生好运的前提就是他留过洋镀过金,而方鸿渐之所以能够留洋,本来就不是他的家庭能够负担的,是他未婚妻的父母因为伤心女儿的早夭,所以把女儿的嫁妆给了他供他留学,而他又之所以能够攀上这门亲事,原因也是因为周家作为都市里的暴发户,想要和地方上书香门第的乡绅联姻,以此提升家族的文化地位。方鸿渐回国之后的第一份工作也是托了周家找的。但很可惜,未婚妻的早夭实际上断绝了方鸿渐通过周家进入上海中上层社会的途径,而方鸿渐的父亲作为前清举人,家世早就没落,根本就没办法为方鸿渐在上海的立足添加助力。
其实原本方鸿渐还可以通过与苏小姐、唐小姐联姻来进入上流社会,但方鸿渐懦弱而不知世事艰难,所以他失去了两桩婚姻,表面上看是失去了爱情,其实质则是失去了上升之阶。也就是说,他作为一个没落的乡绅子弟,他的阶层早就已经下降了,而和都市闺秀小姐的联姻和去国外读一个货真价实的博士,都是他向上跃升的最后两条路,可惜他都没有把握好,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所以方鸿渐在赵辛楣家里与苏小姐重逢后的伤感,不过是他幻觉破灭后的无奈,可惜他自己还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以为自己曾经和苏小姐、赵辛楣平起平坐过,其实他从来就没有过。而与孙柔嘉的联姻,其实已经是他的家境范围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配偶了,孙柔嘉自己虽然家境平平,但她的姑妈家境不俗,所以孙柔嘉能够挣的比方鸿渐更多。其实《围城》展现的就是一个旧式书香门第家庭出身、看似新潮实则守旧的柔弱文人,面对一个被买办新贵把持的浮华世界,逐渐幻灭的过程。本质上是两种不同文化对撞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