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的存在是因为当时人类对于自身生理现象还没有足够的了解,没有把两性关系与繁衍后代联系起来,只知道子女与母亲有血缘关联,而不知道父亲的存在,更不知道与父亲的血缘关联。随着医学的发展,当人类发现两性关系与生儿育女之间的必然联系时,再由于男性生理条件更容易获得生产生活资料,能承担家族责任,男性也就逐渐担负起当家做主的责任,母系氏族社会就逐渐消亡了。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除了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的妇女和男子参加,享有平等的表决权。每个母系氏族公社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神祇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群婚,必须同别的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个人日常使用的工具外,土地、房屋、牲畜等都归氏族公社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生活。
氏族公社,原始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新石器时代达到鼎盛,在青铜时代趋于瓦解。主要特征为:以血缘为纽带、族外婚、生产资料公有制、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以选举出的氏族首领管理公共事物,重大事务由氏族大会决定。氏族公社历经了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后来为国家所代替。曾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的原始社会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
氏族公社经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母系氏族公社经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继续发展,到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臻于全盛。到野蛮时代中高级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渐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原始社会晚期,社会生产力提高,氏族公社为国家所代替。两极世界理论分析指出,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发明使对土地的争夺代替自然界威胁成为了人类进化的主要动力,进一步推动人类社会组织从母系氏族公社形式经过一系列诸如“服役婚”“产翁制”等过渡形式转化为父系氏族公社形式。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氏族,氏族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具有相当稳定性的早期社会组织,是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人类学、考古学资料表明,氏族从诞生开始便是母系,母系氏族组织和制度是全人类各民族社会发展史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现象。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萌芽发生、发展繁荣和衰落解体等几大阶段;按考古学分期,则经历了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就中国人类历史发展的主体情况看,母系氏族公社组织流行的时间约从距今 20—30 万年前始至距今 5000年前后。母系氏族公社作为一种社会基本组织和制度的发生、发展乃至衰败的历史,事实上也是母系氏族公社作为社团组织在建制上的习惯或习俗的发生、发展乃至衰败的变迁史。
氏族是起源于一个老祖母,有特定的氏族名号,以族外婚为前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具有共同信仰的比较牢固的经济生活的社会单位。氏族制确立的经济原因是农业开始出现。随着制造工具技术的改进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过去那种不稳定的、松散的血缘家庭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要求能够经常保持经济联系的、比较稳定的生产集团和生活单位的出现,以保证生产的持续和技术经验的继承和积累,这就是氏族产生的经济基础。定居和族外婚是氏族制产生的社会基础,随着定居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结婚产生的不良后果,逐渐对婚姻从习惯上进行了限制,即禁止同胞和旁系的兄弟姊妹间的通婚,这种婚姻关系称为族外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