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我的父母和我谈了七年的比我大一轮的男朋友结婚,先是领证的,打算后面再坦白办酒席。毕竟父母一直想我嫁给另外一个有钱一点的,但是偏偏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做过最荒唐的事情,就是在自己大四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决定去从事一个跟自己专业完全不相关的工作,并且一做就是好几年,现在想想真的是太荒唐了。
曾经为她放弃了原则!放弃了一月三千多的工作!因为他我和朋友翻脸!以为会和他结婚。然而最后才知道我在她心里连朋友都不是!就是把我当个饭票。
我做过最荒唐的事情就是用了我所有的钱去买了一个我男朋友喜欢的东西,但他却没有珍惜,直接就扔掉了,我觉得特别的不值得。
参加了一次暴走,早上9点走到晚上6.30分,中途有退出的机会碍于面子没退,结果鞋子坏了,脚酸痛了一个礼拜。
我做过最荒唐的事啊,应该是我前段时间,跨越了几百公里的距离去看我喜欢的乐队,结果却连招呼都不敢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