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离婚证如何补办,手续是否繁琐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离婚证丢了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办了结婚证后提交给公证机关。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在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窗口申请补办。事先要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登记: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审查程序: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审查程序: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补发程序: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补发程序: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不小心把离婚证丢了,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您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费用为20元),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离婚证丢失在补办时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就可以补办离婚证了。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受理程序: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