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初恋送给我的东西都埋了,当初分手的第二个月,我在一个大晴天,我把他送我的东西,埋在了我们曾经经常去的公园角落里。
我不想留着这些东西,虽然也有一些贵重物品,我把他们都埋了,告诉自己放下吧,过去就是过去了,埋完以后感觉心真的轻松很多。
都扔掉,什么都不留的,我不喜欢留着给自己添堵,或者是留着睹物思人,一点意思都没有。其实我和初恋分手的时候,对方做的更幼稚,把双方的礼物都还回去了,我送他的东西我也不想要,就都扔了,有的忘记还的也一起扔了。
我还是会留着,这是我们爱过的证据,心里也清楚不是因为还爱着,只是当做一个纪念罢了。对于现男友,我依旧会用自己全部的爱对待,但我不会告诉他这个礼物的存在和意义,一方面是没意义,另一方面也怕他吃醋。
我感觉出来留下的礼物有的能用就用吧,因为这些礼物特殊意义,虽然有时候看到他会想起来,但是用的话也表示你可以忘掉过去,或者是直接扔掉。最不好的做法就是收藏起来。那样,可能永远都无法忘记的前女友
一个合格得前任就应该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留下得礼物我会选择送人或扔掉,尽管曾经有过美好的回忆,但过去的东西就让他一去不复返。清空与他有关的任何东西,为下一段感情做准备。
我把他送的东西,都搬回家了,找了一个漂亮的箱子,全部装了起来,想看的时候就看看,不想看的就让它在角落里面堆灰尘。毕竟,它们是我一段感觉的见证,我……舍不得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