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是一个暴利行业,虽然书都知道贩毒就是在犯罪可惜还是有许多人趋之若鹜,不惜铤而走险,毒品对人的伤害非常的大,因此国家也就加大了对毒品的管控力度,当贩毒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判死刑。
贩毒的人都是在刀尖上跳舞,许多的人早就是亡命之徒,有的人抛弃妻子贩毒,有的贩毒分子手里面还有枪支武器,现在中国警察对贩毒抓的比较严,当出现那种穷凶极恶的贩毒分子的时候,甚至还会出现警察的伤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死了的又有几千了。主要是戴昂的贩毒被抓到之后肯定是死路一条,那为什么不垂死挣扎呢?说不定还能逃掉继续过着自己潇洒的生活,谁愿意吃牢饭。拼命还有一线希望。现在将死刑改为武器,那到底能否减少警察的伤亡呢?我觉得一定程度上回减少一点,但是其作用不大。
我国政府之所以对毒品的控制非常严格,是因为我国近代以来曾经饱受毒品的折磨,在清朝中后期英国为了打开中国的市场,往中国销售了大量的鸦片,当时中国的白银外流,人民的身体素质下降,甚至在军队之中也有吸食鸦片的,当时可谓无可战之兵,于是清政府下令虎门销烟。
毒品对中华人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于是我国自开国以来就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私人种植罂粟,但是还是有许多的人为了来钱快依旧走上了这条路。
少量的罂粟有止痛药的效果,但是食用多了就会上瘾,并且人会不断的消瘦。现目前,在走私贩毒的团伙里面主要集中在云南以及金三角地区,这片地区由于是属于国界线的交汇处,管制比较乱,也给了他们可趁之机。
大量的贩毒分子都是穷凶极恶之徒,他们根本不会手下留情,在他们看来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区别都不在,在里面观赏一辈子,什么都没有了还活着干吗,肯定是不会束手就擒的。
在加上在捉拿贩毒团伙的时候,主要反抗成员以及手中有武器的人都是这种人,手里面一般都忽悠几条人命,他们把别人的性命看得很淡,做出令人发指的事情也是非常正常的,以前死刑犯大多也是这类人。
既然对他们而言死刑与无期差距并不是那么大,自然就会继续杀人逃亡了,警察在执勤中最大的威胁也是这群人,他们并没有怜悯之心,因此将死刑改判对警察的伤亡来讲帮助并不大,或许还要家中处罚力度才会减少贩毒事件的发生,自然伤亡也就变少了。
毒品是指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可以使人上瘾并形成依赖的药品。毒品的种类有很多,范围也很广,对人的身体伤害巨大。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就学过。林则徐虎门销烟这一个课文。并且在清朝的时候鸦片对于中国人的危害我们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不是因为鸦片麻痹了我们中国人的神经,那么当年的八国列强就不会打进中国。
从小到大,我们就被告知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既然人人都知道毒品对人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那么为什么还有人去做贩毒这件事情呢?毒品,由于上瘾十分的快,吸毒者甚至会变卖家产去买毒品吸食。因此可以使贩毒的人获得巨大的利润。我国刑法规定,贩毒超过50克即可判为死刑。但是即使刑法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是有人铤而走险的在走违法的道路。每一位缉毒警察在面对毒贩的时候都会有很大的生命危险。毒贩的残忍与凶狠的程度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他们可以为了一己私利去迫害这个社会。也就不会将别人的生命看的那么重要。那么,如果将贩毒由死刑改为无期,能否减少缉毒警察的伤亡?
贩毒的人其实都知道,如果自己被抓住那肯定是难逃一死的。既然自己已经难逃一死了,为什么不狠狠的拼一下,拼出一条血路来获得生机呢?正是由于这些毒贩抱着这样的思想,因此在当缉毒警察捉拿这些罪犯的时候,这些毒贩都会进行殊死的反抗。被抓也是死,被枪杀也是死,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就拼了呢?拼了,也许会获得一线生机,不拼,那下场肯定是死刑。正是由于毒贩的这种思想。我们缉毒警察在抓捕罪犯的过程当中,警察的伤亡率十分的高。
但是如果我们将死刑改换为无期。那麽他们的心里想法就会发生改变。我上有老下有小,无期我可以判为有期,有期我可以减刑,减刑我可以早点儿出来。如果这样想的话那么毒犯对于警察做出反抗的程度就会降低,反抗的程度降低了,警察的伤亡就会缩小。
狗急了还会跳墙,如果当犯罪分子发现眼前只有死亡一条路的时候,他就会变得丧心病狂。反之,如果在他前面还是有一条生机的话。他的反抗,也不会那么强烈。人就是这个样子,如果能活着的话为什么要死呢?老人都说过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想如果将死刑改为无期的话警察的伤亡率一定会下降。
刑罚到底是用于惩罚罪犯,震慑犯罪,还是用于保卫社会稳定,亦或者是用于改造犯罪分子。这个议题长久以来就是法学界的一个争论。当然发达国家主流的观点是改造,同时还反对死刑等等。
按照西方国家,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历史和社会发展经历来看。我们不能说他们这个观点对还是错,如果你说这是错的,但是在对于实施这种法律的本国公民来讲,可以说是有效的,可是又同样不能说他们对,因为对于其他文化背景的国家,甚至是在该国的移民等等不属于主题文化范畴的人群,这种法律很多时候是失效的。
我们可以看到,现今欧洲各国,特别像瑞典。其本国所贯彻的自由平等包容等等法律精神,成了外国移民和非法难民为非作歹的保护伞。他们一面按照自己那种导致动乱的道德和法律观念来胡作非为,比如干涉他人自由,抢劫,甚至强X妇女。另一方面利用所在国的法律来逃脱法律制裁。这明显是法律的失败。
那么回到关于对毒贩减轻惩罚,特别是不在处以死刑,能否降低警察伤亡的问题上来。首先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反对要判处死刑。那就是贩毒害过于巨大。贩毒除了敢冒险,把脑袋别再裤腰带上,几乎不需要多少成本,而其获利则是极其巨大的。而吸毒的危害,能破财免灾可能已经是上佳的结局。更多的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这种获利巨大但是危害无穷的生意,如果不予禁止,难道是要毁灭与此吗?故而贩毒被处以死刑的概率非常之大。
第二个问题,毒贩子为什么要杀警?很多主张毒贩子免死来减少警察伤亡的支持者认为,正是因为知道没有了活路,他们才会痛下杀手。这当然可以算是一个原因。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到过一句话,叫做“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对于毒贩子来说,警察查没他们的毒品,是拿走了他们的房子,他们的车子,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的一切吃穿享受。那么不判处他们死刑,难道就会因此感恩而对执勤的警察高抬贵手?人类的贪婪真的是非常可怕的。
对于犯罪,特别是贩毒这种社会危害特别大的犯罪,除非我们愿意忍受这种犯罪带来的副作用。那么就只有严厉打击与加强教育这么一条路。至于别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感觉不太可能。不过事在人为,如果可以劝服毒贩,或许也会因为无期徒刑而减少警察的伤亡。
先说说贩毒由死刑改为无期,不太可能减少警察伤亡的原因吧。
首先,毒品是吗啡等可以致人上瘾的东西,一旦上瘾,就很难戒掉。其实,毒贩也就是看上了这一点,只要让人染上,那么那个人就很难摆脱毒品的诱惑,也就是说会用源源不断的金钱来购买毒品,所以对他们来说,毒品是一种很好的生财工具。
然后,既然走上了贩毒这条路,就说明那些人是些亡命之徒,他们压根就不在乎所谓的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作用,当然也不会把别人的性命看得多重,包括那些警察的性命。在他们的眼里,或许只有毒品,金钱和自己的性命吧。
对于这个社会来说,他们是很危险的一帮人,因为他们是亡命之徒,根本就不会在乎别人的性命,其实有时候,他们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在乎。如果他们受了点伤,可能对他们来说只要不危及他们的性命,就无关痛痒,所以他们那群人是很恐怖的,没有理智,没有情感,更加是没有心的。
所以呢,对于这样的亡命之徒,怎么会想着自己被抓后会怎么样呢,他们只会想着如何才能不被抓,所以他们该开枪还是会开枪,该杀人还是会杀人,对于来抓他们的警察,那是更加不会手软的。肯定心狠手辣,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所以,我感觉仅仅通过把贩毒罪由死刑改为无期,是不太可能减少警察的伤亡的。
如果想要减少警察的伤亡,我想着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正好贩毒的被包围了,他们也知道自己无路可逃了,偏偏他们手里还有人质,所以必须要通过谈判解决。这个时候他们知道被抓只是被判无期,还有可能减刑,那么才有可能不狗急跳墙,减少人员伤亡。
不能,而且可能会因为那些贩毒分子受到的伤害降低,导致他们更加的猖獗,人都是利益的动物,如果说,而那些贩毒分子更是这样的,他们会用自己的姓名去做一些不利于我们公民的事情,只是因为这些利益特别的巨大,如果我们我们把贩毒由死刑改成无期徒刑的话,我觉得这个不太好,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的观点,没有站在警察的观点上,但是恐怕没有人,比这些警察了解那些贩毒分子的狠辣啦,如果到时候因为我们的警察要抓住这个贩毒分子,但是他拿有枪,如果因为他想要跑,但是被我们警察跟着呢,在他慌乱之下,会不会就开枪射杀我们的警察,我觉得在那个关键的时候,他不会想自己到底要判成什么刑法了!一般可是判成死刑罪的,都是重罪,但是如果警察快要追上这个贩毒分子的时候,他说∶“你在追我,我杀死你,我杀了你,我也不会死的!”你觉得这个时候,警察会怎么想呢!现在不光是这个警察,还有这个警察的家人,其实我觉得警察的家人也特别的苦,就是因为别人暴露的自己家里的老人,孩子,导致那些贩毒分子,就用残忍的方式杀死他们,他们是无辜的啊!虽然这个时候这些贩毒分子该叛死刑了,但是他们已经杀害了自己的家人!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经过那些警察的同意,如果这些人认为,那些贩毒分子能不叛为死刑的话,也可以。但是如果那些警察不愿意的话,那也不可能(因为人家都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所以我觉得这就得看上面的部门怎么说了!
但是真的希望,可以根据警察们的观点来看待问题。如果可以判成无期又怎样。
贩毒行为有死刑改为无期首先,中国法律对于贩毒并不是一定死刑,有着一套完整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这些法律都有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只有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才会导致死刑。其次,对毒贩无期徒刑和死刑的量刑和缉毒警察的伤亡率没有必然的关系。不可否认毒品是个暴利行业,巨大利益让不法分子投入到贩毒行业中。但毒品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危害,如果国家的打击力度不够,就极容易出现毒品泛滥。根据调查毒品泛滥的地区往往抢劫、凶杀等暴力案件的高案发率,所以降低对贩毒分子的量刑降低只会造成更多的暴力案件从而增加普通民众和警察的伤亡。仔细想想在死刑的威慑下尚有这些亡命之徒敢于冒险贩毒,如果减轻量刑降低他们的犯罪成本,这些人只会变本加厉,到那时会有更多的人丧命。我国在近代亲身经历过毒品泛滥造成的危害,所以对毒品防范的极其严厉。有一个段子说世界上有三大作死行为:美国逃税、俄罗斯当人质、在中国贩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