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是人类活动正常的情况下,动物与人类之间的保护,肯定是以人类的安全作为最优先级,但是也有部分的但书,具体以下细说:
一、人类被动物袭击的情况下,周边人类优先保证自身及同伴的安全。
人和动物之间没有绝对的和谐,在野生动物与人类之间,本身就没有完全的共生,也没有绝对的保护。猛兽都属于保护动物,但是如果猛兽袭击了人类,人类是可以为了自保而反击,是完全可以的。
像新闻报道过的狼群伤人、豹子伤人,以及偶尔的东北虎入村袭击,都是要优先保证人类的安全的,而这个保证的操作是躲、抵抗、隔离等。具体操作就是跑、跑不掉就打(周边人围殴熊、豹等)、有防御物的时候使用(比如进山洞堵、进屋关门),这些操作都是可以的。
二、人类生命受到威胁,不管什么保护动物,都应当击毙。
因为现在对动物的防御与攻击手段对普通人来说,都是比较少的,所以在被动物袭击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选择报警,而过来之后,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会被击袭的,连熊猫都没有免死的特权,最多会换成麻醉枪,只是麻醉枪并不是所有警区都有配备的。
而青海的棕熊袭击牧民之后,多处公安出警寻找,找到后直接击毙棕熊就是最好的例子。我们人类社会,一切都以人身安全作为最高的保障。动物袭击人类的情况下,不可能会因为它是保护动物而不管不顾,动物保护是建立在人类安全的基础上的,如果保护动物对人类的生命安全有危险,那还谈什么保护?以身饲虎并不可取。
三、违法违规被动物围困,优先解救人类,后续追究人类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去狩猎的,情况并不多,只是少部分出现在偷猎的区域,但是只要是报了警,都是优先解救报警人的,哪怕他是因为猎杀一级保护动物而受困,接警后优先解救的依然是他。至于偷猎行为的秋后算帐,也得是他获救之后的事。
而所依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十八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而违规的最典型例子,就是北京动物园的老虎,虽然说是女子违规下车,但是被伤之后,依然是先击毙老虎,而这个操作,虽然会有部分人认为该女子不值得同情,但是规则就是规则,保护动物不能凌架在人类之上。
所以说,不管是什么级别的野生动物,在与人类之间只能择其一的情况下,都应当首先保护人类的安全,有些动保所质疑的“为什么不用麻醉枪?”在此没有意义,已经咬死过人的猛兽,它就是必死的结局。
再珍贵的保护动物只要杀了人,那它本身就不再是保护动物了。”在动物没伤害人类的时候,人类去伤害保护动物也是要为他所作所为负责的,孰轻孰重这要看立场是在哪里。
当然是保护人类比保护动物更重要了,如果人类的安全都不能保证的话,那么我们继续保护动物还有什么意义呢?任何一个物种都应该以保护自身为基本,人类也不例外。
肯定是人类的生命更重要,因为人也不会无缘无故伤害野生动物的,其实只要把动物的活动区域与人类的活动区域区分开就好了,大家互不打扰。
伤了人的野生动物必须击毙,特别是食肉动物。因为但凡尝过人肉的动物只会吃人肉,不会再去吃其他东西,这是全世界动物保护都认可的
那肯定是保护人类吧,毕竟攻击过人类的动物,它只会非常习惯攻击而不会手下留情。所以还是保护人类比较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