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前两天刚刚结束。在前一家店工作三个多月,因为身体原因吃不消提出辞职。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要求我继续去上班,我拒绝了。自然他也就不肯给我结工资,后跟男朋友两个人跑了好多地方整理需要的材料证据之类的。提交后立案成功也给了开庭通知,后来他们主动联系我说好话想让我撤诉。拖欠工资是六千多一点,转了八千过来。我们也就算了。前两天去撤诉了。从提交申诉书开始到现在一个多月,原定于下个月14开庭。这期间奔波也只有我们自己体会得到。也在劳动局看到了很多跟我们差不多情况的人,真的不容易啊。
劳动监察是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而劳动仲裁则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的。
劳动监察应是保证劳动法实施,如果不涉法,就监督提争议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能谁要钱,谁申请。让无信,无赖有立足之地。
劳动仲裁是处理争议纠纷利益问题。
劳动监察应叫第一道防线,劳动仲裁叫第二道,法院为最后一道。
每次去劳动监察就员先登记,然后打电话问情况,对方说好久能给,劳动监察就让你回去等,一来二去的就拖或者推,每次打电话问都是差不多的情况,等过了两年了,劳动监察告诉你过了时效期了,就不管了。
真的是,都是听老板的口气,老板说愿意给再等等!明明就是有呢,非得拖着,监察大队就是说你们先协调,协调不成在想办法说的!就是拖时间,变相不给!
劳动监察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仲裁是指判定有没有劳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