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去实习的时候因为离家很远每天也很忙,打顺风车来回近90元,也不舍得。他一直不让我坐地铁去,因为要走路,坐地铁再倒公交两个小时。第一天上班的晚上他去接我,把最坏的情况试了一下,地铁加上两头走了40分钟,脚真的磨出泡了,之后晚上我下班前,他都会提前给我打好顺风车,不想让我太辛苦。
陪领导喝酒,回家路上不开心,跟他说猫被我妈带回去了,我回家又是一个人了。他说我来陪你吧。回家之后他说想跟我玩,我问LOL吗?他说不是,就是来找我。我说啥时候,他说现在。让我去开门,我不信。我在湖南,他在广州。开门看到他在门口站着。
在吃饭,隔壁桌有一对情侣,男的夹了一块肉末茄子放在女孩子的碗里,说:“呐,把我的最爱给你。”女孩子看着茄子,反问了一句:“你的最爱不是我吗?”只见男生笑着对她说:“我跟茄子说话,你插什么嘴。”
情人节的时候,正好我们和几个朋友一起泡温泉,晚上回到房间,他让我帮他把冰桶拿过来弹烟灰。结果我想帮他打开盖子却发现里面有三根口红。色号分别是500 ,12 ,09,加起来等于521
跟他坐在一起看剧吃零食。我拿着一盒芝士条,指着说:“万恶之源。”他摇摇头,指着我的嘴说:“不不不,这才是万恶之源。”然后他凑了过来,我说:“你刚刚亲了一下万恶之源哦。”
因为我不喜欢洗碗,他自觉承包了洗碗的工作。有一天趁他洗碗的时候,拿他手机,打开备忘录打算偷偷给他留个猪头。结果看到他在备忘录里记下了陪我逛街时我试过的口红色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