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晚上在广州的某个路边,路上没什么行人。我看到一个女孩从我身边走过,一个扒手跟在她后面用很长的镊子扒她的皮包。这个时候一个背着书包的年轻学生从对面走来,他也看到了,于是提醒了一下那个女孩。突然从旁边又冲出两个扒手同伙,和那个扒包的人一起朝那个学生冲过去,学生拔腿就跑边跑边喊救命。当时我惊呆了,犹豫要不要去帮忙,我朝四周看了一下只有我和那个学生,那个女孩还有路过的几个阿姨。我当时想如果要打的话一定只有我们两个能打,我们两个根本打不赢那三个扒手,而且他们肯定带了刀。于是就看着那三个扒手人追上学生,把他打倒在地上,然后一阵拳打脚踢。打了两分钟有人围观了,扒手就横穿马路走了,留下那个学生还躺在地上。从头到尾我都默默的在一旁看着,什么也没做。当时我找了很多借口,什么打不过,什么我加入了也许他们会动刀结局更坏。但是我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我觉得我好怂,不是个男的。一直到现在我想到这件事还是不能原谅自己。
号召一群朋友打了一夜的篮球,然后第二天集体表示都傻了才打一夜篮球当时只是觉得打一夜篮球是一件很不一样的事情,想着趁年轻多做一些特别的事。本以为这种事情别人可能不会太理解与支持,已经做好只有一两个哥们会来的心理准备了。在qq空间发了个状态呼吁了下,结果,居然最后来了8个人,出乎意料!晚上一起吃饭喝酒,考虑到晚上要打球,当时也就喝了两箱啤酒。然后,好戏开始从晚上9点左右,打到了第二天凌晨六点,当然期间有休息过。然后大家一致表示,真累,真傻逼,真爽。
高一的时候,偶然在图书馆角落里翻到一本旧得泛黄的《百年孤独》,是上海译文1984年出版的黄锦炎先生的译本。因为听说过书名和那个神开头,于是就随手借了,结果一翻开就停不下来了,一口气看完,喜欢到不行。还掉以后,想着自己去买一本收藏。这才发现根本没得卖,而且老头子不松口,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也不可能买得到。而图书馆还有三本存货。于是,挣扎了好久,终于又去借来它,然后战战兢兢地跟图书馆的阿姨说,对……对不起,我把书弄丢了……小孩子不要学。
我因为一个豆瓣直播贴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一个跟我毫无瓜葛的女生,直到今年我飞去找她。我们在一起了。异地,没钱,前任,我们已经不再是4年前的小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变了,我也变了。两个女生在一起会有多难,我必须很努力才行。希望它可以证明“见了她第一眼就认定她是我的挚爱之所以那么强烈并不是我年轻冲动幼稚的情愫”,我希望真的是命中注定。这一件特别的经历还在继续,而我希望它会越来越特别。
上学的时候和几个朋友约着一起出去旅游,但是当时都没什么钱,然后几个人都是背着包走路出发,整整走了三天,最后因为没钱又原路返回了,真的很怀念那个时候。
徒步旅行。大四,临近毕业。喜欢追求新鲜事物的我,便有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备好行囊,从绍兴文理学院徒步至杭州西湖,大概历时两天两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