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妇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生育的男女,在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后,自愿不在生育并采取了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的。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冰河,其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独生子女的。应该提交的资料: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准备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原件,与子女的二寸合照若干张(各地可能不同,二寸照较为常见),申情人婚姻状况证明,(比如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丧偶证明),独生子女的户口以及出生证明。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领取)。请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亲子关系证明以及初审申请。再携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填写表格。大约一个半月之后(各地办事效率有差别,时间不一定能够),就可以到计生办领取独生子女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