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喜欢的人,心中都互相喜欢着对方,也没有彼此说出来,但莫名的就是认为对方就是自己心中的那个他(她),一直未改变过,在彼此相处短暂的空间里相互帮助,我想这就是恋爱自由的好处,相互支持,同甘共苦,为彼此的理想事业添砖加瓦,为共同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主要是体现在思想上的自由,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也不受门当户对的禁锢。只要男有情女有意,双方相互看对眼,彼此之间产生爱慕之意即可相互交往,现在主动权更多的是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以前婚假父母握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是最大的一个变化。
我认为恋爱自由就是两个人,双方自己通过某种途径,比如,同事或者朋友,或者是同学。认识后的接触表明有缘分就可以尝试在一起恋爱,如果恋爱是可以让双方都愉快的,那么就可以继续下去,谈婚论嫁,如果不愉快,那么就当即分手,再寻找下一个。
我觉得现在提倡恋爱自由,主要是因为现在的离婚率实在是太高了,所以为了让我们每个人在恋爱的时候体验的更好一点,所以才会恋爱自由这样的话,我们就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挑选男朋友女朋友了,而且对于自己的喜欢的人,我们也会比较重视一点。
现在提倡的恋爱自由应该就是可以随意的找自己喜欢的人,也如果门当户对的话,就可以结婚。再也没有封建主义的那种煤妁之言,父母之命。我们可以不在为那些联姻感到恐惧,我们可以自己找自己心爱的人,找自己喜欢的类型。
恋爱自由就是在恋爱这一方面,我们每个人可以自由的选择,喜欢谁也可以自由的选择,不喜欢谁不会像以前一样被父母打扰,被长辈打扰等等,就比如说你喜欢一个男生,你就可以去追,无论这个男生你家长喜欢或者不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