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找法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大病医保知识:
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简称大病医保)于2012年7月18日在北京启动,该公益基金由邓飞、王振耀、彭少彬、陈朝华、张泉灵等知名人士及凤凰卫视、凤凰周刊、凤凰网、新浪微博、南方都市报、华夏时报、健康时报等单位联合发起,是继“微博打拐”、“免费午餐”之后,邓飞等公益人士发起的第三个儿童福利项目。旨在为中国乡村儿童免费提供一份医疗保险,为儿童争取医疗资金和公平的医疗机会,让乡村儿童病有所医。由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组织执行运营。
2012年7月18日,“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在北京举行了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这个公益项目采用公益基金与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模式,目标是为中国所有的国家级贫困县的6-16岁的儿童,基金会缴纳75元的保费,就能在新农合范围之外获得一份保额为20万的大病保险,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份保险:不限病种,甚至会面向已患病的患儿。“病发得治,重病得医”。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区民政局(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