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年轻时候做过许多错事,老妈一怒之下离婚了。 两人都要强,死活不肯再见面。转眼就是十多年,两人都五十岁了。老妈退休,手上闲不住,梦想是开一家蛋糕店,说干就干,租店面聘员工,一家蛋糕店没多久就建起来了。 只可惜老妈没什么经济头脑,蛋糕店选在了一堆羊肉馆牛肉店当中,格格不入。每天盯着玻璃门,苦等着能有人来买面包。要说这面包店隔壁有家羊肉馆,生意也还行,可是没多久竟然歇业了,老妈听人说是换了个老板,也没当回事。 可奇怪的是,这家羊肉馆换了店主之后,老妈的生意竟然好起来了。不说是日进斗金,可每天也是生意红火。 老妈就想是这隔壁的新店主和他气场相投啊,也是新邻居,该去拜访拜访。 拿了自家的面包拼盘,推开隔壁的店门,却看到柜台上贴着个纸条:购买隔壁家面包,本家消费打八折。 好家伙! 把老妈惊的,往柜台里一看,一个小老头坐着看报纸呢!
大学时,省吃俭用两个月,给女友买了个小小的钻石项链,然后晚上约她出来看星星,偷偷攥在手里。“看,流星!” “哪呢?” “飞过去了,你知道吗?听说流星落在地球上,就会变成钻石,钻石就是这么来的。” “真的假的!?” “真的。看那里,又有一颗流星!” “哪呢哪呢?” “真笨,看我给你抓一个!” “骗人~!” “流星!嘿!” 用握着项链的手虚空抓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拿到她眼前,张开手,小小钻就晃在她眼前。“看,流星!”
高二的时候,刚刚和喜欢了很久的人在一起,他是农历正月二十九的生日,前一个月开始就在想该给他准备点什么礼物。一天看到学弟在弹钢琴觉得好像还挺棒的诶!就让学弟每天晚上放学都教我弹一个小时的琴,那时候总是骗对方说放学有事要赶快回去,还惹得他挺不高兴的。
几年前,和前男友刚在一起两三个月的时候,他生日。我没什么钱嘛,很穷很穷,就为他写了一首歌,把伴奏藏在他笔记本里C盘第一个文件夹一直点下去的最后那个文件夹里。然后我把歌词写在一张信纸上,交给他的室友,嘱咐室友一定要零点准时交给他。
我觉得我做过的最浪漫的一件事是: 大一第一次英语角她坐我对面,坐下来第一面就真的有一见钟情的感觉突然而来,匆匆留下电话,然后只记得她亮亮的额头和说话时的那种温柔的神态。
送了一本她喜欢了很久的书,荧光笔将我想对她说的话在书中不同的页面标示出来,同时将这些字的页码行数啥的做为密码,写在书的扉页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