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与陈先生签了不同的公司,俩人工作的城市相距近200公里,在地图上看2厘米,坐车3个小时。因为陈先生每周六上班,所以我周五一下班就赶往他的城市,晚上9点能面对面吃晚餐。陈先生领到第一个月工资的那个周末,带我吃了KFC翅桶,给我买了一双白色的羊皮凉鞋,带我去把头发拉直。我说:“陈先生,你今天把钱都给我花完了,剩下的20天你可怎么熬?”陈先生理直气壮的回答:“我赚了钱就要给你花啊!”我顿时泪崩。周日下午回到单位辞职、收拾行李,当晚10点多又来到陈先生的城市。看到川流的人群中穿着白衬衫张望着车站出口处的陈先生时。下定决心:“就是他了!”
有一次逛街,她去厕所了,我在外面等她。在她出来走到我面前的过程中,我看着她,就好像我第一次在学校里看见她时一样。最近有一句歌词可以很好的形容这感觉: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会冒出这个想法,毕竟我不是个喜好煽情的人。她问我看什么呢,我就和她说:为什么我现在看见你,你还是像咱俩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好看?她的脸瞬间红了,然后扑进我怀里,用头蹭我的胸口。那时候我知道,就是她了。
大叔恋,大叔比我大11岁。吃完晚饭,大叔在想是否还有别的生财之道,本职工作义务再做个兼职。贱贱的问:老公,你要赚钱干嘛啊?给宝宝买好吃的?还是包治百病啊?大叔:给你买保险。我:买保险干嘛啊?大叔:你比我小那么多,以后老了我不能照顾你的时候,你还有一笔额外的钱可以照顾自己。泪奔。
带她去吃火锅,只要我不看着,绝对会把酱汁弄的满嘴都是,所以啊,我就不吃了,就看着她吃,就跟小仓鼠一样将食物塞的满满地,然后回过头来冲你笑弯了眼睛。我无奈,从纸抽里抽出纸替她插嘴,没两分钟又是如此。不会照顾自己的傻孩子。我要照顾你一辈子。
在商场里,我俩站在扶梯上,她轻轻向上跃了一级,笑着说这样就你比高了。我不服,我用手比她的头顶,才到我的额头,她拍掉我的手,把我头顶斜着比到她肩膀,叫嚣说我矮。我笑着摇头。多像情侣啊,是吧。
两个人随意的在街上走着 ,她忽然蹲下去, 低头去看发现自己的鞋带开了, 她系好的时候 ,我看向四周, 没有人注意我们, 但是我内心就一句话 ,娶她!娶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