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是天职,不救是自我牺牲这个问题分两个层次看;从职责和价值观来说,不能拒绝,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施救,这是天职,希波克拉底誓言这个原则很重要,如果给了医生拒绝暴君的权利,那么医生拒绝任何病人都可能找到合理性,这就等于全人类的生命健康都失去了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就好像允许军人、消防员、律师等等等等临阵脱逃,不服从命令,不履行职责一样。这种后果比一个暴君的影响更加无法接受,更加长久,这是侵犯了基本人权。但是具体到一名医生在特定的情境下,如果因为他不施救,可以使得暴君死去,人民获益,那么这种做法是可以考虑的。但当他作出不施救的选择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其他人都必须认识到,这并不表明他的行为是正确的,他依旧犯了错,违反了誓言,违背了天职,他会受到内心或者是外界的谴责和惩罚,如果他自知,并愿意承受这一错误行为的后果,并依然选择让暴君死去,拯救他人,那么,这就可以看做是一种牺牲,牺牲了自己的职业操守,承受道德的谴责,来让人民获益。就好像德国军官去刺杀希特勒。他也许会受到颂扬。日寇要分情况而论,杀人恶魔与暴君同理,杀父仇人的话,就变成个人恩怨了,另一回事。
这个问题的答案呈现出了少见的人性之善,让这个世界看上去非常美好。对于医生,对立的身份标签是“病人”;对于暴君,对立的身份标签是“平民”。用医生对暴君是不对的,两者不在一个频道上。医生要救治病人,平民要怎么对待暴君?反抗还是服从?反抗暴君又是谁的职责?在传统意识里,这是天的职责。医生也是平民的一种,所以这是一个群体职责和集体义务的权衡。医生的职业有特殊性,这个特殊的价值导向也是建立在人类现代文明的秩序中的,这是秩序最大,群体职责和集体义务都在这个秩序下产生。其实宣言不能说明问题,每个贪官也都读过宣言。在秩序下,选择用哪个身份是社会价值导向决定的,价值导向来自舆论和道德“胁迫”。舆论和道德都是依靠最终结果来评判对错,评判的标准就是“对自己是否有利”。假设白求恩同志当时不是救中国人,而是救日本人,他依旧是一个履行医生职责的好医生,但中国人又要怎么评价他?不但不会有以他命名的学校和医院,还会成为舆论的恶人。救的同样都是人啊,不是不应该区别看待吗?
Grey’s Anatomy第五季有几集讲的是一个杀人犯被判死刑得了脑瘤,还有5天行刑。Derek Shepherd的父亲是被人抢劫杀死的,痛恨这样的犯人。但是他还是把他治好了,而且是在犯人求他让他死在医院里的时候坚决的把他治好了。当初看这一集的时候很不解,觉得这完全是对资源的浪费。既然他总是要去死了,而且是完全可以预期的5天之内,为什么还要花时间治他呢。剧里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We are doctors, not executors. We don’t get to decide who to live and who to die."在这里也是一个道理。题中也提到了,既然是作为一名医生,那就应该尽医生的职责把他治好。不管是昏君明君暴君,首先是作为一个“人”的存在,他也理应得到医生的同等对待。作为医生,如果利用他的”职权“来决定他的生死,那就是渎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