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最大的改变就是保障了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特定针对房子。 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大中华的普遍习俗是女方嫁入男方,男方负责筑巢(买房)。 而女方,常言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以后就不是娘家人了。【如果不是独生女儿,基本上父母的财产就和这女孩没关系了(我没说绝对全部都是,喷子就别挑字眼了)】
事实上,一对小夫妻的最大资产投入也是房子.从表面看新婚姻法杜绝了女性利用婚姻获得巨大的利益,然而,我们大中华,绝大多数的女性并不是想从婚姻中获利,而只是想通过婚姻稍微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真的能从婚姻里获得巨大利益的,说实话,有没有这个婚姻法,她们照样能获利.但是很现实的是,大多数已婚并已生育的女性是不会愿意离婚的,等到离婚的时候,均分房产,大多数是要考虑到女性抚养孩子为居多,要说女性想从这之中获利,不如说,女性是想争取更多财产来保障自己孩子的利益,因为我们大家都知道,大多数离婚都是因为男方有外遇.二婚对象,大多也会生孩子,那么自己的孩子的经济保障就会越加不可控。
一般来说,女性希望婚姻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如果不是真的万不得已,谁愿意结个婚让自己平白无故掉血100点?难道不都是希望拥有快乐和幸福才结婚的?)假设结婚之后,女性生活品质提高1个点,然而,三四十岁离婚,带着孩子,立马掉血10个点,这时候,一个家庭最大的资产,你还没有份.这是默认这位女性从生孩子开始就事业生命力保持旺盛,并且工作稳定,待遇好,养一个没事,养2个不嫌多啊.当然,你们也可以说孩子丢给父亲么,然后但凡孩子被后妈怎么滴了,你们又要说这女人没人性该去死,自己的孩子都不要,所以实我一直偷偷觉得决定改婚姻法的根本原因是很多很多领导不想离婚的时候把房子分给原配(我胡扯,别给我快递啊)。
我先讲个故事。
在某个小城,结婚的习俗是男方出房子,女方出车子和装修。由于是小城市,所以房子一般几十万。车子加装修通常不会低于房款,家庭条件好的女孩子所出的装修钱都可能高于房款。
本来两家拿着差不多的钱帮助孩子结了婚。结果新婚姻法一出,男孩子跟女孩子离婚的时候,法院说:房子是男方家出资,属于男方自己的房产。女方不能参与分割。至于装修的赔偿,要女方跟男方协商解决。
男方说:我没钱,一分钱不赔。有本事你把装修拿回家吧。
于是女方花了2万块把一个豪华装修的房子拆成了毛坯房。连窗户和电线都拿走了。
男方家气急败坏,女方家虽出了一口恶气,却白白损失了几十万。
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女方是为了占便宜占房子结婚的?你说婚姻法保障了出资方的利益?你说婚姻法公平?
那么新婚姻法铺垫在哪里呢?男方说生二胎,不生离婚。女方一看,孩子还小,装修是自己的房子是男人的,二胎政策一出,公司hr根本不见女性。只好含着泪生。
前段时间不是民主人权派不是还说计划生育违反最基本人权吗。想生几个生几个吗?
这只是放开二胎,而且不是强制性的法规,就引的无数女权分子不快?为什么?
因为我国好多女性的权力是由计划生育保证的!!
放开二胎是坏事吗?不是。新婚姻法是坏事吗,不是。
坏的是什么,是长辈们一程不变的认知,孩子们就应该结婚生孩子。女性就应该多为家庭贡献的想法,你看今上还大肆赞扬了传统美德,为家庭付出的女性。是生育对于女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不考虑经济文化就嚷嚷人权,民主,你填补不了的秩序,自有妖魔鬼怪来填补。
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下。经济生产不存在男女差别的情况下。孩子抚养社会化。男女才真正平等。
换句话说。真正的社会主义才是唯一从根源上实现男女平等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