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协议方式离婚,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协议的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探望权等约定;
3.财产分配及房产、车辆过户,剩余贷款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对内生效;
5.其他双方认为需要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的内容。
二、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男女双方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结婚证;
③离婚协议;
④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三、离婚协议司法确认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协议离婚后经常出现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2.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
3.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探视权;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财产等。
夫妻双方离婚时,很多时候主张离婚一方为尽快达成离婚目的,签订离婚协议时会满足另一方提出的关于房子、存款、孩子抚养权等条件,一旦领取了离婚证,目的达成后,就不承认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再履行相应的义务,导致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增加时间精力等诉讼成本。
法院和民政部门对接后,夫妻到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登记离婚的,如果双方同意进行司法确认,则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引导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离婚协议效力。
如深圳罗湖法院就提供离婚协议司法确认服务,最快当天即可拿到民事调解书,这样一旦有人撕毁离婚协议,守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用再经过漫长的诉讼和等待。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为了不再伤害你,同意,俩人商量,要是我走到那一步,我只要俩孩子,钱都给你,我哪里来,就回哪里去,也许这是我最后为你做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