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法的更新,目前《工伤保险条例》与《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均已在条文中明确了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赔偿原则,该原则将工伤认定范围延伸至“因工外出、上下班途中”,并明确不论伤害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只要在相应时间和相应地点受伤均可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立法精神是为保障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和经济补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未申报的职工在一年内申报,否则超过时效无法申报工伤。工伤交通事故两个除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可以双赔!
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应该不属于工伤,所谓工伤是在创造效益的时候发生意外。但出于人性化的心里,作为用人方,善意的付出人情和同情金,数额多少不限。
劳动法有规定,上班途中或者上班休息期间下班路上,出现任何意外,用人单位都必须赔偿,按工伤处理,如果不按照公伤处理,个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路线行进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应予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都算工伤,注意一点,上下班的合理路线,明显不是合理路线的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