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工作干了十几年,被老板说不胜任工作了,听到这些,感觉真的很伤感。仔细分析,这里边可能有老板的原因,对待老员工不够人情。但是细观天下历史,哪个老板(皇上)不是共苦打天下,却不能共甘守天下,似乎兔死狗烹是人的一种本性。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在草创阶段,大家跟着老板共同拼搏,克服了一道道难关,走到辉煌时刻却要卸磨杀驴。这里也有员工自身的原因,有时功高盖主,跟着老板打拼十几年,总以“老臣”自称,导致老板无法带新人。有时,老员工最大的问题是用旧有的思维解决当下的问题。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管是企业老人还是新人都要不断学习新内容才能立足。总之,除了血缘至亲外,人与人相处,总离不开一个“利”字,也就是有用的价值。老板面对跟随了自己十几年的“弟兄”说出这样的话,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好兆头。在责怪老板不近人情同时,从老员工角度也要思考自己定位是否还准确,对企业是否还有可用价值。
公司让你自己主动辞职,是不想赔违约金给你,这个事情你必须亲自去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寻求仲裁,没有按合约的两年,还差大半年的时间才到期,这种情况你能拿到很多赔偿金。这种单位就是个无耻的骗子,以后你也不会在这个地方干了。就他对你不仁你对他不义吧!另外你要找当地的电视台让他们帮你把事情在电视上曝光,我们这边有人就是这样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不排除领导是故意的,但是也要反思自己的各项能力所至,确实不能胜任此岗位工作。因公司不会要一个鱼目混珠的人,即使你有能力胜任此岗位工作,但你的思想品德,及为人处事是否存在问题,平时工作中对同事不友善,欺强凌弱,以至常打你小报告。对公司不忠,对领导不敬甚至阴奉阳为。这样长期于然,至使突然告知不于胜任为理所当然。
这有种卸磨杀驴的感觉啊,十几年不是一两年,不是一两个月。不胜任工作,入职两三个月的时候为什么不说,难道三个月还不能评判得出来一个人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那时不及时止损,现在过了十几年了才拿这说事,这不是典型的卸磨杀驴吗?若是觉得人家年纪大了,工作磨洋工,直接说就可以了,何必用这么拙劣的理由。
凡事不能强求,既然公司不要你干了,那就按劳动法结算好你的合法所得,离开这家公司,没有什么留恋的,东边不亮、西边亮,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换个环境,说不定比这家公司发展前途还要广大。
"不能胜任工作"这个问题是比较难界定的,公司经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但是,你已经工作一年多才说你不胜任工作,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为了规避法律,以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