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和他谈恋爱那会,他一个大学同学来看他,为了展示我的贤惠,我自告奋勇下厨。第一次掌勺,虽然紧张但还是颇有信心。当天中午,我炒了3个菜。吃饭的时候,他同学夹起一块肉往嘴里送,不一会皱起了眉头,可又强忍着,最后实在忍不住了,站起身往垃圾桶里吐。我见状,也赶紧夹了一块肉吃,顿时,一股腥味冲入脑门。刚做的辣椒炒肉,肉竟然没熟!第一次,我的脸成了关公。
就是高考为了离他近一些,填报志愿时,选择了他所在的城市,没有更多的想法,不为城市的好坏与就业形式而选择,而只因为这里有个他,便会认为自己也会爱上这座城,便会觉得一切都是最美的。
我吃过安眠药,割过腕,但是还是忘不了他 因为现在的社会太现实了,如果现在他会回来我还是会在原地等他 现在最重要的是提高自己,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前几天刚结束三年的暗恋长跑。不是爱情长跑,也不是单相思长跑,而是暗恋长跑。长这么大做过最傻的事,就是把对一个人的喜欢,都耗在了自己的青春里。
我觉得比较傻的事是为了纪念和他认识的第一千五百天,熬着夜折了一晚上的千纸鹤,第二天可想而知,自己顶着大黑眼圈在课堂上不断的打瞌睡。
暗恋一个同班的男孩,经常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做些无聊的事,甚至不惜和他骂架,想想那时也是够了。常常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说话,气的牙痒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