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丛林法则跟一般的丛林法则或者所谓的“自然状态”(所有人反对所有人)不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共识”。这意味着它有两个特征:
(1)既然它是对相遇所带来的危险性或者风险的一种应对或者“调节”,那么“应该躲避”或者“不要暴露自己”这种指令的形成,是以事实上的相遇、甚至是大量的相遇为前提的。所以,它至少不能成为费米悖论的一种社会学解释。也就说,它不能构成对“绝对隔离”这种现象的解释或者说明。
(2)作为共识,它预设了一个“共同体”,即当你观察到一个群体都符合某一行为模式,并且这种行为模式不是“自然”的,而是作为某种对某一事实性论断(“相遇是危险的”,比如)的反应而存在的时候,这意味着这里存在着某种“知识”传播的途径。而这已经违反了黑暗丛林法则所说的那种绝对隔离的状态。换句话说,作为法则,即“无例外”的指令,它实际上是自我矛盾的。
...这里有个非常有趣的不对称,至少在社会学领域中,绝对的光明是可以想象的,但绝对的黑暗则无法想象。
西方列强进入工业时代之后,不就来碾压还处于中世纪农耕文明的日本和中国了嘛?欧州移民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时候,不就来碾压落后的印第安等美洲原住民了吗?
假设一下,一个掌握了核聚变技术的文明(我们假设他们是美国,毕竟他们有屠杀原住民的先例),看到一个大陆(举个例子比如说澳大利亚,再假设没有中国和苏联这样的大国存在去制止他独吞利益)上有着一群印第安人,科技水平还在中世纪甚至不如,他的选择是和虫子谈谈心交流交流还是直接消灭他们?难道还等印第安人技术爆炸(虽然不太可能)?
人类现在基本保持和平,是因为有核威慑,黑暗森林威慑和我们的核威慑没有区别,地球就是中国,三体就是西方文明,显然西方文明虽然科技发达但没有我们的道德水平。
把这个放到宇宙层面来说呢?
宇宙一定是物质的吗?如果这个物质宇宙只是一个巨大意识体的不同心理层面的显示,则质量不变法则宣告破灭,整个黑暗森林法则也不能成立。 人们因为不了解而憎恨、敌视。
人类至少还是同一物种,尚且如此。不同物种之间相信更是如此。
除非我们进化到更高级阶段,并且对方也是高级阶段。否则我相信一场战争是无法避免的。
我相信,如果有一天外星人访问地球,最先挑起战争的很可能是人类。
因为未知而恐惧,因恐惧而产生暴力行为。
说到底,我觉得目前的人类还只是进化的初级阶段。很多远古时期的本能依然还在影响着我们。
就像半人马座三星,太阳运动毫无规律。假如地球毫无规律自转会怎么?那春夏秋冬也会变的毫无规律。日昼也会时黑时光吗?会不会不会有了冬天或其中一个季候?假如地球从不有冬季,动物还会长毛吗?没进化毛那还会有天上飞的吗?假如地球上不存在蚂蚁将会对生物进化有什么影响?啥时候有模拟地球生态环境的计算机模型呢?
弱肉强食 物理从性 虚者从实 弱者从强 固者从灵 电为虚 可从金融 电为灵可化金
搜索百度 外星人告诉地球人宇宙终极秘密还有一个 人类哲学家与外星人精神领袖的对话
珍惜自然,爱惜自然,千万不要破坏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