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的城市都开始城市化了,出现了很多小区在城市里面,这些小区为了能妥善的挂你了那么多的人口和家庭,也就特意让物业管理人员来管理一整个社区的事情,当我们家庭里面发生了一些事情的时候,物业管理人员就可以帮助我们,那么年纪大的业主需要换灯泡的时候物业管理人员有义务帮忙吗?
我个人认为物业管理人员是没有义务帮助他们换灯泡的,其实我们是从某种意义上面来讲曲解了物业管理人员的实际功能,他们只负责我们家庭当中的水电问题又或者是小区共用范围所发生的的突发事情,他们每一天的工作都是十分繁忙的,需要一个小区一个小区的去检查水电情况,要是遇到大面积的停电停水就要及时去检查,东奔西跑的在为小区的业主服务着,他们本身的工作已经够忙碌的了,还要去帮助年纪大的业主换灯泡的话就有点过度使用人力了。
并不是说年纪大的人就不值得帮助,而是每个人自身的职业范围是不同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能不能超越自己本身的工作,要是物业管理人员实在是太忙碌的话我们又紧急的让他们来到自己的家中,仅仅只是一个灯泡的事情就让他们耽误了很多业主的用水用电问题,这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年纪大的人到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他的子女会管起照顾他们的责任,自然换灯泡这样的事情就无须物业管理人员出动了,只要是一个有能力的人都能做得到。
我想说是没有义务的,但是在你看到一个年纪很大的人需要帮忙的时候,而你正好心有余力,却不去帮忙的话,你难道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换灯泡不过就是一个举手之劳的事情,对于你来说五分钟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对于那个上了年纪的业主来说,可能在搬凳子,或者是站上去的话就会让他承受很大的风险。
为什么你不愿意用五分钟的时间去帮助一个没有能力做到这件事情的人呢?还牵扯到义务上面来,未免也太过于斤斤计较。
其实义务和权利,我觉得在生活中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你看到了一个人需要帮助,你过去帮助他是你的权利,选择不帮助也是你的权利。这根本就没有什么义务可言,可是一般的人都会选择去帮助,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举手之劳就可以带给别人快乐、带给别人方便,这样是很棒的一件事情。
如果这件事情牵扯到义务上面的话,我觉得就有些太过于功利了。
你总不能你明明没有事情可做,却不愿意去帮助他吧,也并不是说要道德绑架你怎样怎样,反正我觉得如果我遇到这种事情的话,哪怕作为一个女孩子,我也会愿意去帮忙的。
当然,如果那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真的是颐指气使的想要让你帮他换这个灯泡的话,你也可以选择拒绝,毕竟现在社会上真的是有人在倚老卖老,让我们真的是寒心。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你也就自己权衡利弊吧,不愿意帮忙的话便不去帮就好了。
年纪大和义务不能并论。记得110服务吗,有些人把钥匙忘到家里,不找有钥匙的家属回来或找开锁公司开,而是打110,导致110、消防等大量人力资源浪费,110、消防人员高空作业,带来危险甚至死伤。
换灯泡作为义务,那么换龙头、换煤气、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等等,都会纳入义务范畴。
按照物业条例规定,户内属于专属部分,不在物业无偿服务范畴。
雷锋精神不能与义务等同。学雷锋可能会导致服务对象损失或自身损失,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没有那义务,可以尽本分。
物业费只是公共的场所的管理费用,比如电梯和小区卫生,家里的灯不归他们管,如果是楼道内的感应灯则是物业的服务范围。
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在于小区公共区域,不包涵业主室内的一切问题。
一般给换个灯炮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只是这么小的东西不合情。当然人家工作也是很累的,我以前当电工的,你不要看换这一个灯炮,如果你室内线路有问题,也是很危险。一般收费在1-2块钱左右。
物业服务人员,不是管理人员。物业服务公司不是物业管理公司,搞清楚你招聘的是什么公司和人员。社区业主招聘的是物业服务公司,向全体业提供劳务服务的,劳务。企业(资产)所有人招聘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企业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