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万晓利的音乐定义为另类民谣。这是第一张专辑惹的祸。2002年12月,万晓利发行了他的首张个人现场录音专辑《走过来,走过去》。其中的很多歌都展现了他不同常规的音乐思想。其中最大的就是对于人声的运用。因其独特的唱腔,万晓利也被人们称作颠覆民谣的歌手。此时他已经种下了他实验性和概念性的种子,在日后的第三张专辑《北方的北方》中,这颗种子生长开花,并结出了人们听不懂的硕果。说回第一张专辑,《走过来,走过去》中,他的乐器非常简单,一把吉他,一把口琴,一只手鼓,他的歌词是非常传统的城市民谣歌词,歌词中反复追问这变化的世界,同情下岗职工,讽刺政治新闻,疑问捉摸不定的爱情,表达对乡村的怀恋,记录公共汽车上奔波的岁月……但,与众不同的是他的唱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流氓》和让人们反复提及的《狐狸》。
《流氓》中低沉的嗓子和捏出来的嗓音配合着辛辣又有一点苦涩的歌词,听时让你能完完全全想象出来自鸣得意又手足无措的歌者,和肠肥脑满的干爹以及气急败坏的姑娘。我第一次听这张专辑,除了被《走过来,走过去》打动外,让我最为点赞的就是这首歌。当时,这类作品真的很少。后来在李志的演出上,万晓利又来了一首改进版的《狐狸》,里边对于人声的改造利用就更多了。其他诸如《七扎》这样的歌曲,非常接地气,当然,这可能和现场录音有关系。听到这样的歌曲,你莫名地会觉得他和你自己心意相通,你会觉得你听懂了他的一切,你会觉得很爽会有快感,你能感觉到某种情绪的宣泄。只不过,这张专辑,太局限,局限于酒吧的环境,局限于歌词内涵的广度和深度,局限于旋律。当然,万晓利是有旋律的创作者,他的有些音乐是可以一直流传下去的,他的旋律是让人能沉醉其中无法自拔的。
老狼说,他最喜欢的歌手就是万晓利。他第一次见到万晓利是1997年,在北京的不插电酒吧,一头长发、身材清瘦的万晓利在台上唱着口水歌。当时,27岁的万晓利刚从河北邯郸来到北京,他立志出一张专辑,却屡次被唱片公司拒绝,只能靠驻唱为生。后来,野孩子乐队在三里屯南街开了间“河”,万晓利每周三都去演出,跟小河还有张玮玮一起即兴表演。直到2002年,诗人尹丽川把他推荐给“摩登天空”的老板沈黎晖,在酒吧里录制了第一张专辑《走过来走过去》。拿到卡带后,万晓利戴着耳机在冬天的被窝里听出了一身汗。他甚至没有听完——声音和他想象的不一样,歌里的情绪也太夸张了。他很失落:出一张专辑的理想终于实现了,但他没有任何喜悦。
个人偏喜欢他节奏明快的那一张专辑《走过来,走过去》。整张都很喜欢。风格上有活泼,有深沉;互补,丰富。不知为何,总觉得万总在这张现场录音专辑里的声音听上去要更加放松、自然。加上动人又不失幽默的歌词。专辑里所有的歌,仿佛都是在生活中自然发酵而生,没有任何的做作和其他添加。在我眼里,这是万晓利最好的一张专辑。这也是他风格最明显的专辑——活蹦乱跳的给你讲着,这世上有趣又无奈的生活。其他两张中有几首也非常喜欢,但是总难以抵过最这张专辑的喜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