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之所以进行长途跑步,大致上并非有什么崇高的事业在召唤他,也不是由于他要实践某种人生哲学,他只是喜欢跑步,只是具有跑步的天赋而已。阿甘的个性犹如机械,他既不有意顺从也不有意反抗,他只是自然而机械地按照天赋去行动。他的长途跑步本身实际上毫无意义,是荒诞的。阿甘长途跑步看起来所具有的意义,只是合群效应的人们为其赋予的。人生中的某种简单的事情不断重复,就会显得有意义,在那种事情会再次出现的考虑下,它肯定有意义;某个人的简单行为如果能够在人群中被复制,那么它就会显得具有意义,在那种行为会在其他人身上再次出现的考虑下,它必须有意义。因此可以说,意义就是不断重复的荒诞:荒谬的事情不会一再出现,一再出现的事情必然是具有意义的。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但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其行走。
每每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故事曲折生动、画面唯美亮丽、演员生动鲜活、主题深刻励志。饰演主角的汤姆·汉克斯将阿甘刻画得入木三分,感动了无数的影迷,而获得当年的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大奖更加是对他演技的极高肯定。
除了的表演出挑之外,片中更是出现了猫王、当时的已故总统肯尼迪等等名人,这些亮点都是用当时极其先进的视觉特效CGI技术实现的,证明了影片制作的技术含量极高。
阿甘形象的塑造颠覆了正常世界中的英雄形象,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具有强烈的反传统、反主流性。他的所见所闻所言所行不仅具有高度的代表性,而且是对历史的直接图解。这种视觉化的比喻在影片的第一个镜头中得到生动的暗示:一根羽毛飘飘荡荡,吹过民居和马路,最后落到阿甘的脚下,优雅却平淡无奇,随意而又有必然性。
汤姆·汉克斯把阿甘从历史的投影变为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人。阿甘是一个占据着成年人躯体的幼童、一个圣贤级的傻子、一个超越真实的普通人、一个代表着民族个性的小人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