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高雅和低俗没有很明确的界定。很多相声演员,话剧演员,甚至是二人转的都跟我说过:他们的作品里,假设有10个,至少有一个高雅的作品,因为你没有这些高雅的作品在其中,你是个下三滥的流派,但你又少不了低俗的,因为大众喜欢看,愿意去接受。音乐亦是如此,都是听着舒服,没有很明确的界定,界定也是人造的,具体是怎样,每个人不同。
音乐作品艺术质量的好、坏不是“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之间的本质差异。两类音乐作品审美价值的大小及其恒久性不是二者之间的根本差异。“古典音乐”、“严肃音乐”中也有大量的作品是失败的,并且是很快即被遗忘的。用伟大的经典音乐作品与随时涌现的通俗音乐新作品进行审美价值的比较,在学术上是不严谨的。
决定“高雅”与“通俗”的关键是一个音乐心理学的问题——人的审美听知觉能力发展的问题。这是“通俗音乐”之所以“通俗”——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而“高雅音乐”之所以“不通俗”——需要具有较高修养的人才能欣赏的根本原因。
“高雅音乐”的概念最初被提出来的时候,乃是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与“通俗音乐”(即“流行音乐”与“轻音乐”的统称)相区分。然而在日常语义的理解中,这个概念的所指,却与使用者的实际所指有差异。
音乐和文字虽然能同样能承载快乐或悲伤的意志,但我认为,音乐艺术相较文字艺术有更高的可塑价值,天才的作曲家拥有与生俱来的乐感特质,敲入基因链里的一串串美丽的代码出自自然界的鬼斧神工。
在我看来音乐是没有高雅低俗之分的,音乐的类型很多,喜欢的人也是很多,有人喜欢流行音乐,有人喜欢古典音乐,只要是音乐都是好的,只不过个人喜不喜欢,没有高低雅俗之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