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照明,是众多舞台艺术形式的一种,它运用舞台照明设备(如照明灯具、幻灯、控制系统等)和技术手段,随着剧情的发展,以光色及其变化显示环境、渲染气氛、突出中心人物,创造舞台空间感、时间感,塑造舞台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灯光效果等。舞台布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全方位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全面、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造型手段。功能: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
舞台照明的使用原则: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可亮度区别;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在舞台照明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在减少某一光源前,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尽是避免黑声,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
舞台照明常用灯光:面光,自观众顶部正面投向舞台的光,主要作用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基本光铺染。耳光,位于台口外两侧,斜投于舞台的光,分为上下数层,主要辅助面光,加强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体感。柱光,自台口内两侧投射的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两侧面照明,增加立体感、轮廓感。顶光,自舞台上方投向舞台的光,由前到后主要用于舞台普遍照明,增强舞台照度,并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点照射,主要靠顶光去解决。逆光:自舞台逆方向投射的光,可勾画出人物、景称的轮廓,增强立体感和透明感,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舞台照明在现代舞台演出中的作用:照明演出,使观众看清演员表演和景物形象;导引观众视线;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现舞台幻觉;创造剧中需要的空间环境;渲染剧中气氛;显示时、空转换,突出戏剧矛盾冲突和加强舞台节奏,丰富艺术感染力。有时也配合舞台特技。现代舞台剧《大围屋》经深圳美亚文化传媒搭建的舞台照明在演出中灯光的强度、色彩、照明区的分布,灯光的运动等都具有较大的可塑性与可控性。舞台照明的艺术效果是随着演出的进展、舞台气氛的不断变换而展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