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我身边就有很多例子。男方家贷款买的房子,坚持不写女方的名字,但是又要求女方一起还贷款。首先,房子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是一个归宿,是一种做为的安全感的存在。男方选择和这个女生结婚,就应该给对方这种安全感,房产证上坚持不写女生的名字,无非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怕有朝一日过不下去了,女方会来分割自己的财产。其次,既然会结婚,那么结婚以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那么不论是男方自己还贷款还是两个人一起还都是用共同财产去还。我觉得十分不公平,既然男方选择不加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没有义务去帮男方还这个贷款。
很多男生在提起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义愤填膺的说,你既然爱我选择嫁给我为什么不能帮我分担一些,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你既然如此爱那个女生,为什么连一个承诺都不敢给她?很多女生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寻求一种安全感,在心里会觉得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家,而不是寄人篱下,不会在吵架的时候被轰出家门。
还有一些男生说,你不用帮我还贷款,我自己承担。可是我之前说过了,既然结婚了那么你婚后挣得钱就应该属于两个人,在某种方面讲你就是在无形之中让女生跟你一起承担了这个债务。女生结婚以后,要操持家务,生孩子带孩子,甚至还要出去工作挣钱,面对日益衰老的容颜和日益松弛的皮肤,还要担心丈夫会出轨,难道不比男生辛苦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足以让男生给女生一个一生的承诺吗?
这个问题咋一听起来,还是有点奇葩的。房产证上没有添加女方的名字,为什么要求女方来一起还贷款?是不是答应了,就可以加上她的名字呢?而且双方只是刚刚订婚,在没有结婚之前,这样的要求是不是为时过早呢?
我觉得这件事,很有必要和男方进行一次有效的沟通。一方面,摆明自己的观点,另外也能了解男方在目前状况下,要求双方共同还贷的真正意图。如果他以认定女方为结婚对象为由,可以顺势要求男方把还款日期安排在婚后。婚户双方属于合法夫妻,共同还贷变得合情合理,这是对女方切身利益的一种保护,男方如果明事理的话,一定不会拒绝。
如果男方坚持从现在开始还贷,那女方也必须要求在房产证上立刻添加自己的名字,这样公平公正,是双方各退一步的选择。毕竟现实中,夫妻双方因为房产闹纠纷的不在少数,所以事先能够把问题解决清楚,对双方都好。
现在的婚姻远没有过去那么简单,淳朴,需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婚姻观念也变得开放起来,和过去就算感情不和,大多人也会忍气吞声,选择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不同,现代人更愿意遵从内心的想法,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这样就使现代人的婚姻多了很多变数,没有人可以百分百确定,和自己结婚的人就一定可以白头到老,尽管在我们的观念中还是非常渴望天长地久的爱情。
可见,为使我们自己免受伤害,婚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沟通,而且是非常必要的。希望这样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启发,祝你好运!
对此,你还有更全面的观点吗?不妨留言给我,一起交流吧!
关于这个和男友订婚,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却要求我婚前一起还贷的问题回答,我的答案是,不!坚决不。因为两个人还只处于订婚的状态下,说句不好听的啊,如果两人人分手的话,你什么都要不回的,因为在没有正式拿证前,这个财产不属于你半毛,哪怕是以后两人结婚了,也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再说,哪有才订婚姻就要共同了承担的啊?我觉得一个男人,如果真正是条汉子的话,应该自己埋头大干,才不会让一个刚订婚的女朋友来帮着还这个房贷的。
如果没有谈女朋友的话,那岂不是还不还了的?房子还货的事,如果压力太大的话,可以自己努力兼职同时做几份工作,这样,还贷的压力相对来说就小很多的,再说,如果女朋友见你这样奋斗,可能也会主动要求来帮助你,给予你一定的资助,以减轻你的还贷压力。
我有一个小妹,谈了一个单亲家庭的男朋友时,那个男孩子特别努力,坚决不让妹妹操心,也不答应妹妹主动说帮他。他也是还要还房贷,差不多的这种情况,那男孩子一直做着个有担当的人,再难那个男孩子也坚决不同意妹妹帮着还房贷。后来,一直到了拿了结婚证,准备举行婚礼时,妹妹拿了五万块钱还房贷。妹夫才接受的。我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爱,不能把一个人对你的爱,当成了理所当然接爱和要求。如果真正相爱的两个人,又有哪个男孩子是女孩子担心的呢?而女孩子为了爱也是会主动帮助男孩子的,两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累的。哪怕再辛苦也觉得生活甜如蜜。
关于结婚买房这件事,向来都很容易引发矛盾的地方。一般的情况是男方的家庭付定金,房产证写双方的名字,然后婚后由两个人一起还房贷,这也是公认的比较合适的方案。但是如果和男友订婚,房产证写的是男方。却要求你婚前一起还贷,这绝对不能忍啊!这样的做法对女孩子也太不公平了,既然房产证不写女方的名字,那凭什么要求女方跟你一起还房贷,还是婚前。套用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这样的男朋友不分还留着过年啊。
各地的结婚习俗都不一样,据我的了解,在很多地方,女孩结婚前,女方都会要求对方买房买车的,而且房产证肯定要写女方的名字,有的家庭是只写女方的名字。这些在有些地方只算是最基本的要求,前些年农村地区的天价彩礼引发了舆论的争论。我身边就有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在婚后引发矛盾的例子。我有一个表姐,当时在订婚的时候,男方的父母就为了房产证上不写我姐的名字,急着在婚前就买好房子,做房产公证。我姐当时就闹的很不愉快,但碍于面子,当时也只好将心头的怒火压下来,想着只要两个人相爱,也不必过分在意房产证上的名字。但是这种做法就会让人觉得你是做好了离婚的打算,为了避免离婚的时候自己的财产被分。
如果房子是男方买的,抛开别的不说。就算房产证上可以不写女方的名字,那你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人家跟你一起还房贷呢?既然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那么房贷由你来还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所以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姑娘一定要懂得保全自己。
这种男的明摆着就是不信任女方,不加女方名字还要女方一起还贷,甚至还是婚前还贷,哪里会有这种好事。本来男女双方结婚,信任就是最基础的。如果房子是男方全款买的,那么不加女方名字还情有可原;但是房子是需要女方一起还贷的还不加女方名字,虽然说在法律上即使以后离婚了,只要有还贷信息在,女方还是可以追回自己付出去的钱的,但是在情义上,难免会让人觉得膈应。
就好像《欢乐颂2》里的樊胜美一样。因为她从小没有家庭归属感,所以她对一个家的渴望是异常的强烈。王柏川也嘴里说是非常的爱樊胜美,可是在买房子的时候,他还是介于樊胜美的家庭,而毅然选择在房产证上不写樊胜美的名字。可是讽刺的是房子是贷款的,以后他还要拉着樊胜美一起还贷。王柏川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樊,不写樊的名字也是出于无奈之举,还保证不管写不写樊的名字都会始终如一的爱樊,狡辩这并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生活和感情。可是当王柏川决定不写樊名字的那一刻,就证明了在王柏川的心里,樊的分量还不如一套房子。
所以,我觉得在房产证上写不写女方的名字,对男方来说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可是对女方来说,就犹如结婚了没有一点的保障,还需要自己无条件的去付出。所以这个是非常自私的表现。
不知道我这个情况大家是这么想的,我和我男朋友2015年订婚在一起两三年还没有领证生小孩做过两次手术但是小孩没了。现在要三年才可以要小孩。三年要了也是要开刀?后来有一个就是我男朋友的爸爸妈妈因为礼金钱,我妈要了十万见面礼要了一万八千八刚开始我爸妈也说了没有十万礼金就不要说那么多,后来鬼知道她们家哪里来的十万然后就订婚?没多久我男朋友的一个表姐也就是我婆婆的侄女总是管人家这那还爱指手画手?老挑拔关系还跑了要我帮他姑姑把那个钱给还了后来因为这个事情我就说他了。他还骂我有病我受不了就跟我男朋友说,可是鬼知道我男朋友还说我说我有没有把他当老公那些。就是因为这些事情我气的跑出来了但是礼金钱怎么办要还给人家吗可是我身体受这么大的伤开刀了肚子搞的我要三年才可以要小孩希望大家可以给我个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