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家境一般,是女性,我支持做婚前财产公证!同时也会婚前签好声明,家务两人共同承担,生娃是女方决定生不生,带孩子两个人共同承担。双方父母亲戚朋友的来往,走动都一样,不存在结婚后不跟女方姑姑舅舅亲戚不来往的道理。婚后女方去工作,男方不得干涉。
虽然婚前公证好像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对未来婚姻的不确信,但在现实生活中风险确实存在,否则我们就不会有强制保险和生前遗嘱。如果觉得婚前公证让人不舒服,老想着以后有一天自己会净身出户,那还是我们不够独立罢了,况且婚后还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
我觉得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万一遇上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凭着结婚后再离婚这种手段,就可以很容易分到财产,这对于另一方来说是比较吃亏的。如果想好好过日子,婚后可以一起奋斗,感情好也可以双方商量着把财产归为共有。
我觉得签订婚前财产公证的意味着双方信任度不够,尤其是资产多的一方肯定觉得另一方在离婚时有可能占自己的便宜,这种婚姻也往往不够稳定。我个人是可以接受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但肯定不会主动去提。
公证还是不公证,都是各家自己的选择。但如果一方要公证,另一方以“婚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为由拒绝公证,那么这个人十有八九是个不劳而获、算尽心机的骗子
如果是我的话不会强求,但是倾向于建议做一个。爱情是美好的,人性可不是。见到便宜就贪这才是人性。为了杜绝这种不该有的贪婪,做做财产公证没准还是有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