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墙,两边是黑白,固然工作中不可避免面对违法犯罪,但是被影响到变黑的还是极少数情况,说句不恰当比喻,办案子把自己办进去的可别怨天尤人,不是谁影响你了,因为可能你本身就是那么个货。你问心理医生应该是看美剧或是港片中的心理评估吧!在我们这只有晋衔培训在警校见过,平时是找不到人的,至于负面情绪怎么排解,老一代的喝酒居多,新一代的旅游、运动,逛吃逛吃。办案中有没有控制不住情绪的?有,我坚定认为有些人就该进监狱,从前也有控制不住差点给嫌疑人上绳,好在被拉住了。别问为什么,当时就没带枪,不然现场我就想毙了丫的,灭门连小孩子都没放过。同样的事放现在不会那么冲动,一方面法律方面要求越来越高,犯错成本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干的年头越长,情绪越不容易被影响,最主要有了家之后顾虑越来越多,心态也越来越平和。这世上有好人自然有坏人,好人和坏人不由职业决定,但是警察抓坏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两所号子饭相当难吃。除开大城市外大部分地方治安还是很不错的支队的刑警也不需要天天开张去“直视”深渊。只有极少数警察才会这么惨烈的天天被荼毒。而这部分支队总队的被盯的很牢,就说个直接的,支队里一个组有个人犯事了,其他人全部接受调查。有年一个市局几个科级干部辞职,部里直接把局里厅里的人弄到“学习基地”去“学习”去了。鸟都会惊于弦鸣更何况人。
警察,作为国家暴力机关的一份子,所受到的“违法”诱惑应该比社会中其他任何角色都要多。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执法者,而大权在握的执法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扩大权力的边界,甚至突破权力的边界,但是我们的体制天然又缺乏对权力的监督,所以你只看到警察在执法,而看不到警察在犯法。实际上,就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为例,警察犯法大量存在于刑事诉讼的每一个流程。比如在传唤过程中,不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不出具传唤证,不出示工作证件,违法强制传唤,违法采取约束性措施,传唤后不告知被传唤人家属,超时传唤,连续变相传唤,传唤后不及时询问查证……等等等等。而这只是传唤的一个环节而已,警察违法随处可见,传唤后的询问中,拘留过程中,拘留后的讯问过程中。
不犯法需要"忍住"么?难道不是但凡有起码自律性的人当有的基础素质么?何况是接受过严格训练的,素质稳定,纪律性较平常人更强的人民警察?其实,人品好,慎独,干哪行都不至于罔顾人伦,人性,公德,纪律,而"不小心"犯罪的。哪怕天天接触美女,巨资等等特别诱人犯罪的人事物。当然,现实世界光怪陆离,也有很遗憾的个别: 警察队伍也不是一个败类没有。本身自律差的人即使穿上职业制服,也克制不了那颗乏善可陈的魔心。那无疑是警徽的耻辱,罪不容赦。惩罚当然是脱下警服,认罪伏法,深度反省: 警察当然也是常人,但更该是超越平常人素质的好人。因为他们的职业注定了,他们寄托着全社会人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