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婚前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多为共同财产,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增值都属个人,但是如果用于投资,那么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即如果老公婚前有套房子,离婚时不论该房价值多少,都是自然增值,只属于老公,但如果该房产抵押贷款然后投资并赚了钱,那么这钱属于共有。
其次,婚后两人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做生意经营取得的收益、继承得来的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有另行约定的除外,比如公婆明确表示他们的房子只赠与给老公,那么就没有儿媳的份。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和养老金也是共同财产,但是养老金必须符合领取条件才能分,没到退休年龄那就只能先等待。
再者,房产是很重要的固定资产,而其划分又很复杂,因为要考虑到多种情况,比如婚前全额买房、婚前首付婚后共同按揭、婚后共同财产买房、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等等,这些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一般都是按照遵循原始资金原则,个人出资就是个人,共同出资才是共有,比如按揭就是首付是个人财产,按揭部分是共有;再比如将婚前房产变卖后再买房,期间没有接受他人融资或者动用共同财产,那么再买的房子还是属于个人,当然中间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必须保存好相关材料!特别是能够证明资金来源的。
最后,如果有婚前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公证,那么离婚时将按照约定或公证内容进行划分。婚姻财产分割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的不仅仅是金钱来源,还有感情付出,比如一方给另一方辛苦付出的补偿等等,具体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但如果只想着最大限度保全自己的个人财产,而枉论夫妻二人多年感情,那么这个婚不结也罢。
总之借用某位名人的一句话,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如果你打算在2018年离婚,那恭喜你,2018年刚刚出的新的婚姻法,里面有加上几条,对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有着明确的划分。
夫妻两方里,哪果有一方出现了家暴、出轨、遗弃情况,那么家里的财产他就一个子儿都得不到了,你只需要搜集证剧,然后起诉就可以了。
如果出现了以上的情况,你可以一分钱不给,也可以适当的给一些钱,这些都看未过错方的想法了。
如果双方都没有错,谁提出离婚,谁急着离婚,那肯定就要少得一些财产了,因为人家是不想离的,你想离的当然就得掉点钱了。
对于夫妻财产这方面,最好是谁带孩子,那么房子就给谁,因为孩子总要有个家啊,父母分开了,不能让孩子跟着另一个出去租房子住吧,这对孩子来说也太残忍了。
如果想要和平分手,想要以后还能再看到孩子,那最好是和平解决,分财产也不要做的太过份,不然以后孩子就真的没有爸爸,或者没有妈妈了。
前段看了看《我的前半生》很认同其中靳东说的一个道理,既然离婚成了非做不可的事,那就应该尽最大的努力去争取应该争取的利益,以应对离婚后的生活压力和重担,尤其是带孩子的一方。因此,当夫妻感情只剩下分家财的时候,那就不要讲什么情分了,以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出发就好了。
带孩子的肯定要分的多一些,因为夫妻再没情义也不能委屈孩子,离婚已经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了,生活质量再有所下降的话,势必会让孩子觉得自己陷入一种危及当中,从此和幸福生活告别了。这种对幸福观的认识可能会从此影响他一生。而无论作为父母的哪一方,都应该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以后会成为这样一种人吧。所以财产的重点倾向就是孩子,如果没有孩子,就以过错方拿的少为主吧。恋爱容易,婚姻不易,到离婚的时候受伤害的一方更要加起精神为自己多争取些经济补偿,以和平的方式。






